法律系第二届学术辩论赛取得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02-12-03浏览次数:163

     12月2日晚7点,法学院法律系学生会主办的法律系第二届学术辩论赛在南湖校区报告厅拉开帷幕。与去年第一届辩论赛相比,此次比赛没有局限与法律系内部,而是邀请了国际法系、经济法系来共同交流,各系有关领导都到场指导,王广辉、赵俊新、赵金龙、张德淼老师组成了评判团。

      两场比赛分别由法律系与经济法系、法律系与国际法系对峙,分别以2001“太原市外企诉媒体推测错误”案和1998年“北京市酒吧歌手于江被诉”案为辩论背景,内容涉及到民法的侵权及责任和刑法中侵占罪、盗窃罪的区分等问题。辩手们各自立足本方观点,进行了唇强舌战的激烈交锋,最后法律系以微弱的优势取胜。

      赵金龙、赵俊新两位老师分别对比赛作了点评,最后由王广辉老师总评。他认为这样的比赛为同学们更好的学以致用提供了一个自由发挥的舞台,利于提高实践能力。他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同学们在辩论技术运用的水平上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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