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研究》举行开题报告会

发布时间:2008-09-24浏览次数:88

     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吕忠梅教授承担的国家重大社科项目《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研究》(批准号:06&ZD034)在接到立项通知书后,严格按照研究计划,及时举行开题报告会,部署有关工作,积极展开研究。

     一、举行开题报告会

     2006年12月17日,课题组召开了“开题报告会”,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张中华教授、科研处处长姚莉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刘茂林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刘思华教授出席,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课题组首席专家吕忠梅教授向领导和专家汇报了课题申报中初评、答辩时的专家意见,以及根据专家修改意见修改后的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研究路线、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汇报了现有的研究基础、开题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子课题负责人向专家报告了子课题的基本研究思路和具体安排。听取课题组汇报后,各位专家对本课题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的使用以及具体的研究思路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和科研处负责人对于课题的管理工作和最终成果提出了具体的期望和要求,张校长明确提出该课题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第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应该成为学校的标志性成果。最后,专家们一致认为,该课题经过充分论证、精心准备、合理安排,有明确的研究思路和工作方案,有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有相当丰富的前期研究基础,达到了开题条件,希望尽快进入研究过程,力争又好又快的做出成果;学校和科研管理部门应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积极为课题组创造条件,保证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时间、人员和物质保障等,支持课题组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课题组召开了成员讨论会,具体研究课题开题以后的工作。在听取各与会人员们的意见后,课题组首席专家吕忠梅教授根据开题报告会上专家们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针对开题报告会上各子课题的准备情况,提出了各子课题负责人要进一步结合课题的整体思路,具体提出子课题的研究路径和研究技术方案,特别要注意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注意吸收法学相关学科如宪法、民商法、诉讼法的研究成果;要求各子课题根据需要对参与分项研究的人员进行合理整合,必要时,邀请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参加。同时,各子课题的研究成果都要高度重视对社会重大实践问题的回答,为国家的决策提供可操作的咨询性意见建议。会议决定,课题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从12月下旬开始,调查提纲和问卷设计在12月底完成,分五至六个调研组分别展开调研;同时建立公共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各子课题必须在近期召开小组会议,组建相应学术队伍,提出具体的研究思路,尽快课题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均落实到个人。

     《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研究》开题报告会的举行,体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高度重视,体现了课题组成员的高度责任感,这些都将成为课题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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