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旧迎新访名家----贺卫方教授专访

发布时间:2008-09-24浏览次数:89

     法律文化研究院成立之际,应范忠信教授的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来我校做了题为《法治及其外来资源》的专题演讲。12月31日,在法律文化研究院,法学院新闻中心记者就法律文化和法学教育两方面对贺卫方教授做了一次专访。

     我们首先谈到了法律文化研究院。贺教授说,我校率先成立法律文化研究院这一具有整合意义的机构,在法律文化研究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指出,过去在法学研究领域中各学科间壁垒森严,比国外法学各学科间的融通性要差;成立法律文化研究院具有整合不同法学学科的意义,能使研究视野更为开阔。以法律文化为视角的研究,不仅能以现代法学的视角来透视史料,使其焕发出更绚烂的光芒,还能实现部门法与法制史、法理学的紧密结合,也能使部门法更有厚重感。贺教授还建议法律文化研究院能够多组织学术研讨,与各国各地的学者,特别是与部门法学者之间保持交流互动,也让学生积极参与。他说,只要充分利用各方便利资源,假以时日,法律文化研究院必将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有影响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

     关于研究法律文化对中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影响,贺教授说:法律文化可以说是指不同的人群对法律的看法和持有的观念。他认为,文化和制度是一种互动的关系,法律制度的运行效果往往与法律文化密切相关,良好的制度会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人们的法律价值观对法律评价的差异性又会影响到法治。因而当今建构新型法治最重要的任务就在于改造我们现有的法律文化基础。

     贺教授又谈到改造法律文化的基础,建构新型法治的过程中主要由三类人发挥主要作用:第一类是坚定的,具有高度专业化法律知识的职业群体;第二类是从事专业内与专业外相互交流并能运用大众媒体结合个案切当回应人们的需求的人。第三类是具有高度法治理念能树立起整体示范效应的政治家。

     在分析到如何使法学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时,贺教授以欧洲大陆法学,英美法学教育与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相比较,指出我国法学教育的本科阶段应更加注重知识的积累,而并非法律的职业性教育。所以,贺教授建议法学本科生多阅读,不断开拓知识视野,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综合素质,为今后的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采访过程中,贺教授阐述了法律学科的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两种不同的研究方式。在采访末贺教授还与记者们畅谈了他的大学生活以及在奋斗历程中的所思所感,让在场的学生受益匪浅。

     最后,记者与贺卫方教授、范忠信教授,武乾副教授在法律文化研究院合影。至此,本次采访圆满完成,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贺教授的中南之行也圆满结束,我们期待贺教授的再次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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