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年校庆·外国法与比较法系列讲座简报(1-5)

发布时间:2008-10-06浏览次数:106

60周年校庆·外国法与比较法系列讲座简报(1-5)

 

 

    报  一

 

第一场:民法中平等的限度——论《民法通则》第10

主讲人:徐国栋教授  厦门大学教授 博导

  间:2008921日晚19

  点:文泰楼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

 

92119点,徐国栋教授以各国民法典中关于民法上之平等的不同规定的介绍和分析,开始了他的学术报告。徐教授指出,就表面规定而言,社会主义国家与非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对民事权利能力是否平等的规定是很不相同的。一般而言,社会主义国家更明确地、原则性地强调平等,而非社会主义法典不是这样,它们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才规定具体的平等。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差异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大,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原则性地规定平等之后,一般都用“但书”对它的效用范围作出限制,从而使这种“平等”成为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但是,我国《民法通则》地10条的规定却是绝对的,是没有“但书”的……

接下来,徐国栋教授通过对罗马法历史发展和现代各国立法例发展的梳理,从现代民法基础理论发展的角度对《民法通则》第10条的规定展开了精彩的分析和解释,给渴慕学术的莘莘学子提供了一场华丽而又深刻的学术大餐。

徐国栋教授的主题报告结束后,同学们就平等问题以及民法其他基础理论问题向徐教授展开了积极热烈的提问。教授也就同学们的提问作出了相应的回应。

本场学术报告由我校郑祝君教授主持并点评,法学院副院长高利红教授到会并致辞,到会的还有我校其他各专业的老师。

 

    报  二

 

第二场: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国近代法学的命运

主讲人:何勤华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 博导

  间:2008922日晚19

  点:文泰楼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

 

922晚,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在文泰楼三楼学术报告厅以“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国法学的命运”为题,为中南学子奉上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到会并致辞,本场学术报告由我校郑祝君教授主持并点评。

何勤华教授的讲演分为六个部分。在第一部分,教授简要介绍了20世纪前半期中国恶劣的学术环境。第二个部分中教授以张謇、宋教仁、冯友兰、钱钟书等为例分析了当时知识分子主要的三种价值取向:实业救国、革命救国、学术救国。接下来的第三部分,教授分五个阶段分析了当时法科知识分子的阶段类型,并在各阶段举出相应的学者以具体说明时代对法学知识人的影响。第四部分,教授选取了沈家本、江庸、吴经熊等十名代表人物,对中国近代法科知识分子进行典型剖析,通过各位代表人物的追求、命运展现了时代与个人之间的互动、理想与现实的搏击。第五部分,教授总结了近代法科知识分子的直接贡献,对他们作出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在第六部分,教授对近代法科知识分子所塑造的近代法学传统进行了总结,并对当代学者与法科学生提出了殷切的鼓励和希望。同学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向何勤华教授致谢。

 

 

    报  三

 

第三场:社会变迁之中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主讲人:曾尔恕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博导

  间:923日下午14

  点: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

 

923下午2点,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中国政法大学曾尔恕教授以“社会变迁之中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为题,为我校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我校法律史专业和宪法学专业部分博士研究生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旁听了讲座。

曾尔恕教授以美国建国初期的《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为基本文本,从公私两个层面,以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为例,向我们展示了这些宪法性文件如何在社会变迁之中适应美国经济发展需要并保护民众基本权利。教授以详实的资料,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理论分析,溶浓厚历史于方寸之间,不时获得同学们极为热烈的掌声。主题报告结束后,法律史专业的研究生以及宪法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提出了与美国宪法经济观的相关问题,教授对此都作了详细而极具说服力的回答。

本场报告由我校郑祝君教授主持并点评,李艳华、陈敬刚等老师出席了本场报告会。

 

 

    报    四

 

第四场:08年几件大事的法理思考

主讲人:高鸿钧教授 华大学教授 博导

  间:2009923日晚19

  点:文泰楼一楼模拟法庭举行

 

923晚,清华大学高鸿钧教授在文泰楼一楼模拟法庭就国内在08年所发生几件大事,引领中南学子进行了一场对象广泛而学理深入的法理思考。

教授称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为几个月来发生许多举世瞩目的重大事件。对中国法治而言,也是孕育着大的希望和机遇的一年,这希望和机遇就蕴含在对这些重大事件的法学思考之中。教授从五个方面展开了对08年的法理反思:首先是314发生的西藏事件。通过这一事件,教授与同学们分享了他对现代社会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和政治体制建设的思考。第二是322台湾大选。针对此事件,教授分析了现代社会权力的正当性基础所在以及民主的保障机制建设问题。第三是512的汶川大地震。在对这一事件的思考和分析中,教授从法治的意义上分析了新闻媒体在现代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第四是88召开的奥运会。在这里,教授认为国家举办如此大典,更重要的在于必须对国民负责,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同时还提出国家必须更多地关注公益事业。最后,以“后奥运中国的机遇和挑战”为主题,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层面分析了当下中国的现实,并对中国的进一步宪政建设提出了展望。主体报告结束后,教授以问答的形式与中南学子进行了广泛交流。

法学院副院长雷兴虎教授为本场报告会主持人,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范忠信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滕毅、李文祥、李培锋、高飞等法学院教师出席了这次报告会。

 

 

    报    五

 

第五场:司法改革与英美法

主讲人:贺卫方教授 北京大学教授 博导

  间:2008924日晚19

  点:文泉楼一楼圆形学术报告厅举行

 

924晚,在文泉楼一楼圆形报告厅,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以“司法改革与英美法”为题为中南学子提供了一场精彩而丰盛的法学盛宴。

教授以1853年日美之间的“黑船事件”为引子切入英美法对东方世界的影响这一主题,并就此开始了他的报告,进而由国内某地方法院为当地某造纸厂追债的真实案例入题开始讨论司法改革中积极司法的问题,从消极司法、判例法对法律统一的作用以及司法职业化与民主化的关系三个主要方面论述了中国司法改革与英美法研究的关系。教授的讲演信息量大,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精彩纷呈,化精深法理为平常言语,溶浓厚历史于方寸之间,不时获得同学们极为热烈的掌声。主题报告结束后,学生们提出了与司法改革、宪政、英美法、法律人相关的相关问题,教授都作了详细而极具说服力的回答。

本场报告由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主持,我校的郑祝君教授和范忠信教授先后对报告做了点评,武乾、李艳华、滕毅等法学院老师出席了本场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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