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博士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1浏览次数:364

各位应届博士生:
        自今天起可办理离校手续,请各位同学到文治楼509室领取离校程序表,按照程序表上规定要求到各部门办理,办理完全部手续后于6月27日——7月7日到文治楼509室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公示三个月,如公示期间无异议,九月底可领取学位证书。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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