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术会议报销管理办法》自2009年9月18日公布实施,结合两年来实施的具体情况,为更完整地收集学术会议资料,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学术会议结束后,参会教师除将会议资料交由院图书馆存档外,还需向法学院科研办公室提交会场照片和学术会议简讯方能报销。
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法 学 院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