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商法高峰论坛第七讲

发布时间:2012-03-06浏览次数:109

 

主 题:可能生活的证成与接受
主讲人:张继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评议人:资 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培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张 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 间:2012年3月8日(周四)19:00-21:00
地 点:文泓楼学术报告厅
 
主 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
承 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
协 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侵权行为法研究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主讲人简介:
 张继成教授,湖北人,1964年10月出生,在法哲学、逻辑学领域成就卓越,代表性论文有:
1、《命题获得证据地位的内在逻辑》,《中国法学》2011年第4期。
2、《可能生活的证成与接受》,《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
3、《诉讼证明标准的科学重构》,《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4、《论命题与经验证据和科学证据符合》,《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
5、《从案件事实之“是”到当事人之“应当”——法律推理机制及其正当理由的逻辑研究》,《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
6、《对“法律真实”证明标准的质疑》,《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7、《事实、命题与证据》,《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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