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国际著名海洋法专家、台湾中原大学黄异教授在模拟法庭(二)作了以“南海问题与海峡两岸的合作”为主题的学术报告,为此次来我校的讲学之行画上圆满句号。
当晚,黄异教授结合热点时事,从 “依据国际法如何解决南海问题的争议”和“国际法上可动用于解决海峡两岸合作的机制”两个方面与大家探讨了南海问题与海峡两岸的合作。
29日晚,黄异教授在模二开讲“南海问题与海峡两岸的合作”
他首先为同学们讲解了地理上对于“中沙群岛”、“黄岩岛”的定义并从国际法上解释了“岛屿”、“无主地”、“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概念。他认为,中国在南海问题中提出领土主张的理由是基于有部分文献表明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以及黄岩岛在明、清两代已被纳入中国版图;越南则有文献表明在19世纪曾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的一部分纳入到他们的国家版图中。另外,菲律宾、马来西亚分别从国际法的无主地、大陆架的定义出发分别提出对于岛屿的领土主张。黄异教授强调,作为法科学子,我们应当在学术范畴内分析、了解各国提出的主张,重新评估各国的历史文献,在法理上多从文献、资料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
在分析有关海峡两岸合作机制的问题中,他强调了大陆与台湾合作的必要与空间,并鼓励同学们思考海峡两岸应该运用怎样的机制与方法才能更好地达成合作目标。
据悉,黄异教授本次受法学院国际法学系邀请来我校共作了三场学术报告,前两场报告分别以“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讨论”、“国际法的学习方法”为题,为我校学子带来一场学术盛宴,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25日晚的学术报告聚焦“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讨论”,这次报告由国际法学系硕士生导师江河副教授主持,国际法学系邓烈教授作为嘉宾出席了讲座。黄异教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基本结构及核心理念,认为该法在解释及实践过程中还有一些细节值得斟酌,并对海域使用法和海域使用权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他肯定了海域使用权的私法性质,认为立法规定国家的海域所有权是没有必要的,同时强调不可将国家在整体法制上公法和私法这两重身份混为一谈,必须选择一个角度进行法律解释。
26日,黄异教授传授国际法的学习方法
26日的学术报告则立足法学教育,向同学们传授国际法的学习方法。黄异教授指出学习法律要了解研究对象,要从法律规则入手,探究立法者在法律条文背后的意思,并强调了对法学基本概念学习的重要性。随后,针对法学初学者和国际法学科的特殊性,他建议同学们:应该在“解释”法条的前提下,结合缔约时各国的周边状况以及缔约后各国的行为和措施,综合分析国际法的内涵。黄异教授还提醒同学们,学习切忌漫不经心,要养成勤思考的习惯。
(文 字:王依鑫 汪子帆 廖奕霖 李施娜 摄 影:吕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