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欲申请参加2012年11月份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包括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员以及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务必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经过指导老师签字定稿的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以及论文电子版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治楼509室),以便汇总交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博士生需同时提交毕业资格论文3篇,预期未提交以上材料则不予受理学位申请。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