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规章集中评估成果评审会在法学院成功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9

42上午,武汉市政府规章集中评估成果评审会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评审会由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和法学院联合举办,来自政府法制办、规划局法制处、城管局法制处、人社局法制处等十个部门的领导及法学院简基松副院长出席了本次会议。

简基松副院长向与会领导表示感谢,并对此次评估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本次评估开规章集中评估之先河,体现了我国由数量型立法向质量型立法转变的历史趋势。在评估过程中,法学院评估工作组多方收集资料,组织研讨会,对55件政府规章进行评估,在总结规章的实施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

会议现场

各部门领导均表示,评估政府规章的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他们对我院的评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法学院评估组工作认真、负责,评估意见中肯客观,提出的建议也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制办胡太荣副主任讲话

公安局法制处领导同意并采纳了关于废止“武汉市客运汽(电)车治安管理规定”。水务局法制处领导将评估成果概括为“新”、“透”、”全“、“专”四个字,肯定了评估结果的质量同时建议压缩篇幅,精简报告。规划局法制处领导则表示,城市规划涉及面广,专家建议均衡各方利益,切实可行,他们已经启动对两项条款的修改工作。环保局法制处领导认为学界与政界的合作,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利于人才的培养,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共同进步。其他各政府部门法制处的领导也分别就评估结果发表了意见。

政府法制办胡太荣副主任对会议进行总结,一方面感谢我院法学专家的工作、各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肯定此次评估工作的意义,建议各政府部门认真吸收评估报告,切实发挥评估工作的作用。最后,胡太荣副主任宣布评审结果,大家一致鼓掌表示通过。

(文字:贾祥云  摄影:喻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