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远清教授解读“余秋雨现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0浏览次数:279

 

59下午,一个文化名人的“法律苦旅”——余秋雨现象批判讲座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举办。该讲座由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牵头,法学院团委主办,是第二届“文化学术节”系列讲座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文系台湾文化研究所所长古远清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团委副书记、2011级辅导员郝新春老师,2012级辅导员李晓老师到场聆听讲座。

古远清教授主讲

讲座伊始,教授为同学们讲述了“愿快乐像假货越来越多”、“钱理群与狗”两个小故事,揭示出当代文学虚假性和缺乏创造性的特点,由此导出主题。

教授列举了文学界对余秋雨的正反面评价,提出“余秋雨是谁”这一问题,并从文学造诣、自身素养两方面对余秋雨先生做了具体分析。教授指出,余秋雨在文学上的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但他在“余古官司”中表现出的心胸狭隘和近期文学创作中的商业化气息却令人惋惜。随后,教授播放了一段视频,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余古官司”的内容,借此对余秋雨进行更加深入的剖析。

现场观众认真听讲

接着,教授带领同学们共同探讨了余秋雨文化现象的内涵。他强调,余秋雨从一个戏剧理论研究者 散文家,再到 文化名人,最终成为一个文化商人,其自身和其文学创作都发生了重大改变,这种改变是急功近利的表现。教授细数“余秋雨文化现象”所经历的阶段: 感谢余秋雨消费余秋雨,再到批判余秋雨,指出对余秋雨现象进行批判的意义。最后,他结合自己多年以来对余秋雨的研究,真诚地提出“做人要诚实”、“监督公众人物”、“不要忘记文革”等建议。

教授精彩的讲解后,同学们针对“文化剽窃”、“商业进步对文化发展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教授一一耐心做出解答,他独到的见解赢得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

(文字:高   摄影:王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