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法学院献礼“65周年校庆”高端学术系列讲座第四讲在文泓楼报告厅开讲。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曾令良教授做客法学院,主讲国际法上的诚信原则。法学院院长方世荣教授出席并致欢迎辞,副院长简基松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国际法学科全体老师到场聆听讲座。

方世荣院长致辞
曾教授利用近年来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等社会问题引入主题。他指出,这种现象的出现体现出国家诚信建设的重要性,而国际环境也对国家诚信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曾教授强调,国际法上的诚信原则意义重大,但实际上并未受到足够重视,因此他结合自己的研究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国际法上的诚信原则。

曾令良教授开讲
曾教授开宗明义地提出诚信原则的定义:“诚信原则是指法律主体或行为体忠实自己的承诺,为实现达成的目标真诚而有效地开展工作”。随后他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诚信原则在国际法上的重要地位,即诚信原则是国际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则、是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是构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组织行为合法性审查的依据。国际法上的诚信原则是人类文明的共同遗产,发挥着保证国际行为正当性、澄清国际纠纷的重要作用。同时诚信原则又符合习惯国际法规则的主客体条件,是通过反复实践与法律确定的,是国际法的一般法律原则与习惯法律规则。

简基松副院长主持讲座
随后,曾教授解析了诚信原则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的具体原因,他从全球共同问题的解决、国内外学者对诚信原则的不同见解、诚信原则在条约谈判、解释和实施中的作用三方面进行了有力地论证。至于曾教授提出的“诚信原则应当成为国际组织行为合法性审查的依据”这一观点,此前国际法学界少有提及,是一个建设性的新观点。曾教授以联合国为例,并结合各国际著名法学家的建议以及《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详细地说明了国际组织在行使职能时的缺陷和诚信原则在建构和完善司法审查时的必要性。

讲座现场
提问互动环节中,法学院教师、学生都积极地与曾教授进行交流,就诚信原则在争端解决上的适用、国际投资领域内的诚信原则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疑惑。曾教授肯定了同学们独到的见解,并耐心地与同学们分享对此类问题的看法。他精彩的讲解与回答赢得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
(文字:高 佳 贾祥云 摄影:李子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