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总法律顾问刘新权博士解读律师为企业法律需求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7浏览次数:205

 

115下午,刘新权博士受邀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为大家讲解关于律师为企业法律需求服务的实践与思考。刘新权博士为我校经济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致辞并担任讲座主持人。

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主持讲座

黎江虹副院长对刘新权博士的到来表示欢迎。她指出刘新权博士作为知名央企的总法律顾问,不仅博学多才,有很高的个人法律修养和造诣,而且对企业法务有比较深的研究,他处在理论与实践的交叉点上,丰富的经验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刘新权博士讲授

“来到学校,犹如一艘船来到了宁静的港湾。”刘新权博士对学校培养法律人才的环境和氛围赞叹不已。随后,他简要介绍了国外律师的发展现状,并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越来越成为律师拓展服务范围的重要业务平台之一。对于我国律师为企业服务的实践,刘新权博士从企业当前生存环境、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机制建设、社会律师如何做好对企业法律需求的服务和业务拓展等三个方面进行讲解。他认为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三大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他重点强调了《公司法》、《破产法》和《反垄断法》对于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现场同学提问

刘新权博士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日益重要,企业要承担大量的侵权责任,需要法律来防范责任风险。因此,企业要以法律风险源为主线,以专业管理体系为基础,打破专业管理界限,整合相关管理资源。另外,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时仍面临着战略风险、政治风险、国家风险、监管风险等主要风险,存在急于求成、求大同存小异、重签约、轻运营等现象。据此,企业要多管齐下:把关重要法律文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提出新的企业法律审核制度,采取法律风险管理与专业管理相融合的基本方法。最后,刘新权博士透露企业要求律师要有法律顾问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职业能力。

讲座现场

在观众提问环节,刘新权博士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他希望同学能够“把别人用来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学习上”。

(文字:樊 贾祥云  摄影:喻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