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丰富教学活动,促进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与学习,《法学通论》教研室《以案说法》教研组于2014年10月16日下午4:00-5:30于文澜111教室举行了《法官、检察官说法》讲座,400余名同学参与了此次活动。此次讲座主讲人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一级法官喻承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秦雨及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唐培森。出席讲座嘉宾有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法理学博士张德淼,法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授、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导胡弘弘,法学通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陈军,以案说法主讲教师、讲师李文祥,法学通论教研室副主任、以案说法主讲教师、讲师罗鑫。
一、讲座开始,由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致欢迎词。
二、法官、检察官说法
1、喻承跃 法官
喻法官主要介绍了民一庭处理的案件,主要内容为生活中的纠纷,离婚诉讼,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等民事案件。因而调解的方式在民一庭中被频繁的使用,喻法官还通过婚姻法的相关知识,结合自己在办案过程中的案例,生动地讲解一些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喻法官强调了调解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也有庭后调解的。喻法官说,民一庭处理的案件比较贴近生活,必须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秦 雨 检察官
秦雨检察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秦科长运用自己制作的PPT,图文并茂地介绍了检察院的刑事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监督权等,让同学们更加清楚地了解检察院的职能。其次,秦科长结合自己工作实际中经办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活生生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了目前青少年犯罪、犯案的现状,了解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再而,秦科长根据自身感受,教导未来将走上法学道路的学子,要做一个温情的法律人。秦科长经历了“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三种境界,从对犯罪分子的同情到冷漠再回归温情的过程,启示我们将来要维系和谐稳定最基本、最根本的就是公平正义。最后,秦科长向我们展示了所获得的荣誉和鼓励,特别是“秦雨工作室”,主要负责大学生犯罪案件的起诉,因温情诉讼而闻名,很多人在她的教育感化下重获新生。她说成绩属于过去,将会继续忠于职守,勇于担当,继续体味着这份责任的神圣和厚重绵长。
3、唐培森 法官
年轻有为的唐法官介绍了自己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也讲了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唐法官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自愿调解,积极激发当事人调解意愿,充分利用各种可以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机会,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唐法官说,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调解的过程中要合法,平等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三、互动环节
同学们现场提问,或将问题写在纸条上,由学生负责人收集,统一提请法官、检察官作答,现场气氛踊跃。
四、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作总结
在活动最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森教授对本次活动作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