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15〕1号)精神,法学院决定于2015年1月4日启动我院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学习以下文件:
1、《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15〕1号)
2、《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大政字〔2007〕211号)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政字〔2011〕71号)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政字〔2007〕213号)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政字〔2007〕215号)
二、严格按照法学院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相关日程安排的要求做好个人材料的准备和申报工作。
三、按本人拟申报岗位的聘用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需提供原件,无原件的不予认定),非该岗位要求的科研成果无需提供。
四、学院将严格按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日程安排进行相关工作,请各位老师密切关注办公系统相关信息,以免贻误。
五、专任教师岗位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1月7日前将申报表格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交文治楼509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胡亚飞处(88386095),电子版请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法学院蒋效华(88386279)。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含专职辅导员)申报材料请交至文治楼612室侯竟处(88386061)。
法 学 院
2015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