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学期高层次学者短期讲学:《案例研习方法》选课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256

课程名称:《案例研习方法》

课程类别:任选(每课时计0.3学分)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在实践与创新培养环节,研究生须至少修完10个学分。其中毕业实习为必修选项,计4学分;其他项目为选修。

我院针对本院硕士生采用听课计课外学分的方法,每课时计分为0.3学分(因学分数最终必须为整数,故最终核算时四舍五入计算)。如有需要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听课时提前到场携带本人一卡通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在前排工作人员处签到登记,以此为据计算课外学分。

选修要求:

该课程为公开课,欢迎全校各学科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研究生前来听课。

为配合民商法学专业课堂教学,建议民商法学研一、研二的硕士生到场进行学习。

主讲教师: 张家勇教授

张家勇,法学(民商法方向)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民法经济法及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博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法学》等刊物发表有关合同、物权、公司法、票据法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部分文章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或《社会科学文摘》观点摘要;在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出版《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制度构造》(专著)、《合同法教程》(合著)、《合同法实施中的陷阱与风险防范》(合著)等著作近10部;;另有《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欧洲统一侵权法:违法性》独立译著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级项目各一项,参与各类课题多项。

课程安排:2015年4月24日(周五)14:30-17:30

        上课地点:文泰楼模拟法庭(二)

考试安排:任课教师确定

课程简介:

该课程由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副院长黎江虹教授倡导发起的,为克服课堂教学偏重理论讲授,学生缺乏案例分析的能力,邀请国内顶尖级法学案例编纂与研习的学者为我校法科学子开设的案例研习课。

该课程第一讲由四川大学张家勇教授领衔主讲,后期会陆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实务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的学者来我校继续讲授该课程。

课程要求

(1)按时到课,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2)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手机关机或静音。

本课程向全校各层次学生开放,也欢迎本科学生参加。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