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科学生的职业路径选择与就业指导

发布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3465

一、法科学生的职业路径选择

法科学生的职业路径选择可以分为对口就业以及不对口就业每项就业路径的入职方面的要求,相关工作的优缺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一)法科学生对口就业

1.公务员

通过公务员考试是进入公检法的必要条件之一,想进法检的同学还需要通过司法考试。这份在很多人看来安定体面的工作也有着自己的故事,首先公务员笔试、面试是一个很累心的过程,这个过程还充满着不确定因素;其二,现在的应届生能考的百分之八十的岗位都是基层岗位,剩下百分之二十的非基层岗位又可谓是难于上青天。第三,现在很多基层公务员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加班已成常态。

2.律师

通过司法考试、拥有律所实习经历加上强大的口才能力是踏入律所的基石。正如很多人所知悉的一样,新近律师在最开始的几年里面会很累,要学的东西会很多,但是这个行业的报酬也是和它本身的劳累成正比的。现在国家正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律师的地位正不断提高,法科学子进入律所锻炼自己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3.公司法务

进入公司的话一般做的工作是法务。公司法务需要对企业管理及财务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有熟悉公司法、合同法、专利等法律知识。需要通过司法考试,拥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公司法务的发展前景比较宽广,可以往企业法律顾问、涉外律师方向发展。选择在公司做法务工作也是很多法科学子的选择。

(二)法科学生不对口就业

1. 销售

毕业生想进入该行业需要拥有一流的口才、超强的自信、灵活的处事风格以及强烈的对销售的热爱才能做好销售呢。销售行业在最开始的几年里会比较辛苦,但是当毕业生形成自己的区域以后就会得到很好的发展机会。如果能带领团队获得好成绩,进入公司高层将会轻而易举,因为能做好了销售,其他的基本上也能胜任。

2.银行柜员

如果你有灵活的处事能力、高超的耐心、细密的心思,同时对银行运作及金融知识有很大的兴趣,那么劝去银行工作将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些特质会帮助毕业生在银行成就自己的一番作为的。

3.人力资源

处事灵活,学习能力强,有创造力是从事人力资源职业的主要的条件要求。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会有比较宽广的职业发展前景,可以成为企业高层或者是职业经理人,也可以转行到其他业务部门,还可以成为管理咨询师或者成为专业人士。

二、如何选择自己的职业

针对如何选择自己的职业这一问题,第一位的因素应该是我喜欢做什么,其中自己的喜好已经包括自己的职业兴趣以及相关的职业价值观等等方面。其次,应该考虑的是我适合做什么,在这一因素中主要包括职业性格、气质、天赋才干、智商情商等。再次,我擅长做什么也是需要被考虑的因素,这一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了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比如语言表达、逻辑推理、数字运算等。最后需要想想我能够做什么,主要包括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自己拥有的技能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等。

经过对以上因素的综合分析和衡量,来初步确定我们的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并在就业过程中,按照自己的职业规划有意识的去寻找。如果连我们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自己真正喜欢或适合做的工作,那么我们可以借助“职业测评”这个工具手段,来进一步发现和了解自己的职业兴趣、能力倾向等职业特征和发展潜能。

三、强化法学学生就业的相关举措

法学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立法专家”型人才而不是实际操作型人才,这种教育目的导向下的学生学习的多是法学理论,而对于实践性很强的操作部分严重缺乏训练应当在重视理论的同时更加强调法科学生的实践操作性,这需要从法科教育目的及课程设置和学生自身努力两方面来加以强化。

(一)学校课程设置

1. 学校应当多开设法律实务类的课程

 虽然在法学院中,也有一些诸如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等实务类的课程设置,但是从整体来讲,考虑到法律实务中情况的复杂性,目前所开设的实务类课程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法科学生毕业之后不具备基本的进行法律检索、法律研究、审核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初步的法律职业技能。这对于法科学生知识及技能的完整性是有重大影响的,对于国内法学院的声望以及同国外法学教育同行的竞争中也都是不利的。因此应当考虑在法律学科教育中增强此部分的教学工作。

2. 学校多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合作

相比于法学院教育的理论性,法律实务部门定位于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法律实际问题,对于法律实务技能有着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具备更高的法律实务水平。法学院校可以和法律实务部门如律所、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政府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公证处等展开一系列的合作。这些法律实务部门的实务专业型,对于法科学生提升执业技能、完善理论水平从而做好就业准备大有裨益。

3. 部分法学院校积极转型,努力培养高端涉外法律实务人才

我国的法科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除了招生门槛低、招生规模过大等现实原因之外,也与法学院教学不能反应人才市场需求,转型迟缓有很大关系。并不是所有的法科学生都要成为立法专家,对于大多数的普通法科学生,毕业之后能够有一份足以保证经济独立的工作是最现实也是人生规划的第一步,在做到这一步的基础上,随着法律执业水平的提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深化法律理论,根据个人兴趣及人生规划或进一步进行理论研究,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实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从而更好的推动法科理论研究工作。

(二)学生个人方面

1. 树立法律实践性的意识

 法科学生要在学好理论的基础上重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树立“法律应用”的意识,从自己内心深处重视法律实践、关注法律实践、积极参与法律实践。

2. 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务

 我国的法学教育与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因此法科学生若想成为真正的法律人才,需要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务,比如到法院、检察院、律所、公司等法律实务部门进行锻炼学习。不同的部门,不同行业的公司及其法务部门各有其特点,对于法科学生的知识体系的完善和正式工作的准备大有益处。

3. 学习一定的经济知识

法律的价值在于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经济和法律不分家,经济领域的公平正义往往最为社会主体所重视,要想真正做到公平正义必须对经济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在法官审判中,双方当事人涉及银行存款经济纠纷。学习经济知识可以通过辅修双学位或者自己选读经济类书记或者杂志的方法来学习。

4. 积极与人交往、参加学生实践活动

法律重在实践,这对法律从业者的精神气质、言谈举止、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都有一定的要求,对于刚入校门的大学生来说可能暂时不能完全具备,但是可以通过在校的四年时间积极组织、参加学生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等方式来弥补,通过参加这些活动,会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提高自己。

四、结语

法科学生虽然有着较为广阔的就业路径选择,但是很多学生会陷入“公务员热”中而不可自拔,因此在应该不断纠正同学们的就业思想,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对学生就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信学校在法学课程设置上的相关举措会提高法科学生的就业率,同时学生自身条件的提高也会增加自己找到心仪工作的砝码。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