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专职团干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535

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法学院党委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团委领导下,负责主持法学院分团委的日常工作,并对分团委工作全面负责。

(二)根据院团委工作计划,每学期初制定分团委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把工作情况向学院党委和校团委汇报。

(三)负责组织召开分团委委员及各支部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团的工作,将团委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分团委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负责组织全系团员青年政治学习,定期组织和指导全院团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搞好分团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逐步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五)注重班级团支部的管理,经常了解和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意见和要求并汇报工作,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六)带领本学院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团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指导分团委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并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中的党建工作。

(七)负责优秀团员、团干、先进团支部的评定工作,并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奖惩工作。

(八)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宣传等各项工作和文化活动。

(九)做好院内团员档案管理,健全学院分团委团内文件,团员名册,各类表格归档制度。

(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法学院党委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团委领导下,协助分团委书记开展法学院共青团的工作。

(二)分团委书记不在时,代理分团委书记主持工作。

(三)协助建立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协助做好学院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抓好共青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分团委、团支部的组织、思想建设;协助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基层组织按照团的章程认真开展工作。

(六)协助对广大团员和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素质教育,组织各支部开展政治学习及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七)协助配合学院党组织做好团员青年的推优入党工作。

(八)协助学院学生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九)做好各团支委年度考核工作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工作。

(十)做好分团委委员档案管理,以及各类团内文件、工作手册、表格的发放、收回、登记、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学院年级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按照院党总支和院团委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本年级团的工作。

(二)根据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制度,做好年级团总支的组织建设。制定年级团总支制度(如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考核制度等),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本年级团的工作,向院党总支和院团委汇报工作。

(三)组织开展本年级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好团内“三会一课”(支委会、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四)负责本年级团组织关系转接、民主评议和团费收缴工作,对本年级违纪团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本年级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新团员的考察、培养、发展,协助党总支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中共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

(六)关心本年级团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深入调查、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团员的意见和要求。

(七)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年级各团支部的工作,做好年级团总支和各团支部组织档案、团员档案和活动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协助学院和年级做好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