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本科生心理健康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437


为做好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阳光心态与健全人格,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法学二学位

第二条  工作队伍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组长:学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组长: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站长;成员:各年级年辅导员。

学生干部队伍:院学生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下设在女生部;各年级学生会设立心理健康部,设部长一名;班委会设心理健康委员一名。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组长:全面负责学院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生涯规划指导工作,带领学院各级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做好本科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生涯规划指导的工作开展及课题研究。

  (二)副组长:

1、全面负责学院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生涯规划指导工作的计划制定,工作

部署,总结汇报,学生干部队伍培训,心理健康节等工作。指导院学生会及各年级、班级心理健康学生干部队伍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院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生涯规划指导的各项培训及其活动。

1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2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开展个体或团体辅导;
3)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各级学生干部队伍心理知识培训;
4)指导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宣传及心理健康教育生涯规划辅导的第二课堂活动;

2、 全面负责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统筹学院各年

级辅导员及学生干部队伍落实好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定期指导各年级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摸底、重点关注学

生每月一报跟踪工作,并将情况向组长汇报。

  (三)组员:

1、各年级辅导员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涯规划指导纳入年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来,在制定年度年级工作计划时,年级学生心理健康和生涯规划工作要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规划,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生涯规划意识。

2、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

作组长、副组长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求。

3、定期向组长、副组长汇报年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及生涯规划指导情况。

4、掌握年级每一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重点关注学生约谈机制并做好

记录,与学生家长建立沟通档案,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学生在校的心理健康状况。

5、 指导年级学生会心理健康部部长及心理委员开展好年级心理健康教育的

具体开展及总结工作。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

根据“早防范、早预防、早准备”的原则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针对重点关注学生,提前做好预案及谈话材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流程:

1、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通知组长,电话校医院请求校医院出诊。

2、保护好现场,稳定学生情绪,控制舆论,了解具体情况马上向组长汇报。

    3、在不少于两名见证人的情况下向家长妥善通报学生信息,并做好电话录音。

    4、辅助组长将事件通报学工部、保卫部、宣传部,做好后期事态处理工作。

    5、对受惊学生进行安抚及重点关注学生的监管工作。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