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世荣,男,1956年12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特聘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82年本科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9年在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2002年分别赴美国乔治敦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德国法兰克福哥德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1998年起连任四届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担任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曾任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选择一个新兴学科
上世纪80年代初,相对于刑法、民法等法学学科而言,行政法学科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学科。方世荣教授当时正作为原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毕业生留校任教,在系领导征求他的专业意向时,他选择了行政法学这一刚刚起步的法学学科。“说来也很可笑,其实当时我根本不懂行政法,我们77级读大学时没有开过这门课,新中国第一本行政法教材《行政法概要》1983年下半年才面世。当时选择行政法作为自己的专业,就是觉得这是一个新兴学科,一定会有很大发展空间,没想到这一决定无意中使自己成了新中国最早的一批行政法学教学研究者。”方世荣教授经常对自己的研究生们笑谈这一经历。自那时起,他开始了自己对行政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学术旅程。4年之后,方世荣教授在我国法学类权威刊物《中国法学》上发表了自己第一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论我国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诸项基本原则》,并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学)》转载和介绍。经过30多年的辛勤耕耘,迄今为止,他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上发表了近两百篇专业论文,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方世荣教授主持承担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行政法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公民参与及其法治化研究》、《权力制约及其法制化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两项、一般项目一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各一项,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近十项。
学术思想及建树
方世荣教授的研究注重中国国情,着力于薄弱环节、疑难环节的微观分析,理论观点新颖、朴实,擅长以精炼的语言解剖复杂的现象并深刻揭示其规律性。其学术思想及建树主要有:(1)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全面分析总结了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型为市场经济体制后行政法律关系的状况和特征,揭示了当代中国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及其规律性,梳理分析了“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内在理路,并创新性地提出了参与式行政法律关系的新型模式,从而发展完善了行政法学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的理论和内容。(2)弥补传统行政法学研究中的空白点,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证了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种类、行为、权利义务等一系列问题,其出版的《论行政相对人》是我国目前唯一的一部专门研究行政相对人的专门学术著作,从理论和制度层面确立了行政相对人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3)在行政行为领域,对我国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实践中复杂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系列研究,细致解剖并解释了许多重大疑难点问题,出版了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有较大影响的专著《论具体行政行为》,其观点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吸收。(4)在行政权力制约领域,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提出了从权力本身的运行结构来制约权力的“权力要素制约理论”,出版有《权力制约机制及其法制化研究》一书。(5)在行政诉讼领域,较早区分了我国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诸项基本原则,在全国率先提出并论证了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同时,对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被告、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的交叉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有较好的反响。方世荣教授还多次参与国家与地方立法的咨询及论证工作,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立法规定和执法实践,为我国行政法治发展和法治政府的构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