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号,中南法学新视野学术沙龙第二十八讲在文治六楼会议室举行。法学院蒋楠楠博士担任主讲人,法学通论教研室副主任罗鑫老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陈景良教授等诸多法学院教师参与本次活动。
蒋楠楠博士的报告以《宋代法律考试中“试中刑法人”》为题,她从“试刑法”科、“试中刑法人”考略、仕宦发展与职业特征、知识结构、形象与法律素养和宋代司法官群体的形成等六方面进行了阐述。
借用徐道邻《宋朝的法律考试》中对宋朝法律考试的评价,蒋博士引出自己论文写作的旨趣和背景。以唐代法律考试和科举考试为对比,向大家介绍了什么是“试刑法”,同时详细讲解了“试刑法”、“明法”、“法科”、“刑法科”等概念及其区别。之后,基于其史料考证,蒋博士借用表格呈现了宋代“试中刑法人”的来源、出身和官职等具体信息,由此引出“试中刑法人”的有关知识背景,认为“试中刑法人”的形成与家族启蒙、选拔考试、为官经历等息息相关。蒋博士还对“试中刑法人”的形象与法律素养进行具体描述,并讲解了以“试中刑法人”为主体的宋代法律人后备群体的形成,最后提出结论:宋代“试中刑法人”的出现,显示初具司法职业化倾向的司法官群体和阶层的形成。
论文报告完毕,我校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王晓丹、王天一和硕士研究生王小康进行了评议。三位提出论文切入点新颖,谨慎采用墓志铭探究人物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史料缺失等亮点,同时就论文中的一些问题提出疑问,蒋博士一一回应。现场李栋教授、熊琦副教授、何鹏老师就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相互讨论,现场气氛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