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VAL法律志愿服务团”获评省级示范团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94

2016年9月底,自3月份启动的2015年度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评选结果终于出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VAL(Volunteer and Law)法律志愿服务团”评获省级示范团队。根据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工作总体安排,经各地、各单位逐级推荐、初审,并经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团队委员会评审,全省共有54支团队被授予2015年度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荣誉称号,而法学院“VAL法律志愿服务团”位居其中。

“VAL法律志愿服务团”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志愿者协会发起,面向武汉市中小学生、特殊学校学生、社区居民、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上访群众等多种维度的群体。自2004年初创以来,VAL法律志愿服务团队已拥有了包括社区矫正大学生法律服务团、“巾帼维权”大学生法律服务团、“普法校园行”大学生法律服务团以及“青春•和谐”大学生信访志愿服务团这四大法律服务团在内的完整志愿服务体系,这四大志愿服务团分别隶属于法学院志愿者协会下的爱心事业部、维权事业部、星火燎原事业部和创意项目部,与武汉市光谷一小、中山路小学、粮道街中学等十余所中小学,武昌区司法局、洪山区司法局、湖北省妇联等三个单位,以及江夏区信访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社区矫正大学生法律服务团

“社区矫正”大学生法律服务团的青年志愿者立足于志愿者精神、依托法学专业优势,结合武汉市社区矫正的实际情况,以其深厚的法学底蕴和法科学子热心社会实践的精神,努力打造以服务式的犯罪心理矫治为主的社区矫正服务团队。




“巾帼维权”大学生法律服务团

积极响应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活动以及湖北省司法厅为构建和谐武汉、实现全民普法的号召,立足于武汉本地社区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亟需法律援助的现状,巾帼维权大学生志愿服务团秉承“巾帼创文明,维权铸检魂”的理念,以“略尽书生绵薄之力,服务社区法制建设”为目标,建设高质量的法律志愿服务团队。



“普法校园行”大学生法律服务团

以“学法服务社会,法治进校园,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为原则和目的,秉承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理念,以“为祖国撒下一颗颗看似微小实可燎原的法治种子”为目标。




“青春•和谐”大学生信访志愿服务团

服务团秉承志愿服务宗旨,以服务信访工作为内容,以解决上访群众需求为目的,积极参与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为法制中国的建设躬尽法科学子之社会责任。



获此殊荣,既是对我院青年法律志愿服务组织的鼓励,也是对我院法律志愿工作的肯定。过去,我院的法律志愿组织秉承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发挥法科学子的优势,在社区矫正、妇女维权、校园普法和信访服务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对不同维度的群体均产生了一些的影响。今后,我院将积极加强“本禹志愿服务队”文化建设,引导法律志愿组织参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开展模式,丰富活动的实际内容,扩大活动的影响力,真正地将法科学子的所学运用到所需之上,让法律意识逐渐深入人心,用志愿之行助推法治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