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补充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26浏览次数:365

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我院新增2000元助学金,可将两名原二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调整为一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经各年级推荐、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将2016级法1602班李子钰、2015级法1506班王志勇两名同学从二等国家助学金调整为一等国家助学金。

 公示期为10月26日至27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办,电话:027-88386016,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