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课程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学院开展了2016年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经本人申报、法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公布课程研发立项名单,并发布评奖细则。
1、研发课程立项评审:由以下19位老师为负责人的课程团队承担相应课程研发工作(详情见附件),每门课程的基本建设经费为5000元。
2、各课程负责人应积极开展课程研发,做好课程教案,并定期参加课程研发讨论会。课程研发讨论会将于11月、12月举行。
3、学院将于2017年10月前组织专家对研发课程进行验收评奖。评审合格的项目奖励10000元,并在此基础上评选一、二、三等奖,比例和奖励金额如下:
(1)一等奖按10%比率选出,每项课程奖励20000元;
(2)二等奖按20%比率选出,每项课程奖励15000元;
(3)三等奖按40%比率选出,每项课程奖励10000元。
4、如课程验收不合格,由学院下达整改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整改。如仍未能达到要求,则取消其课程负责人课程研发资格,停发剩余资助经费。
5、负责课程研发项目的教师应讲授该课程两轮次以上(含两轮次)。
6、课程研发项目教师应对课程的内容严格把关,严禁抄袭、复制。如遇版权纠纷,由该课程研发项目教师自行负责解决。
附件: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课程研发项目立项评审结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