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经法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定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召开法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10日(周四)下午2:30——4:00
二、会议地点
文泓楼一楼报告厅
三、相关要求
烦请各支部通知教师党员代表和学生党员代表提前10分钟到会议现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迟到,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到院党政办公室,留档备存。
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发布者:法学院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522
法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经法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定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召开法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10日(周四)下午2:30——4:00
二、会议地点
文泓楼一楼报告厅
三、相关要求
烦请各支部通知教师党员代表和学生党员代表提前10分钟到会议现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迟到,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到院党政办公室,留档备存。
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