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 2016〕15 号)(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开展。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和往年立项、结项工作,现将 2016 年度项目设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经费预算
2016年度,我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及经费预算具体如下:
表一:
序号 | 项目类型 | 拟资助项目数 |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 经费小计 (万元) | |
1 | 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35 | 0.2 | 7 |
博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10 | 0.4 | 4 | ||
博士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 1 | 0.5 | 0.5 | ||
硕士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 2 | 0.3 | 0.6 | ||
2 | 教师实践创新项目 | 研究生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 | 2 | 1.5 | 1.5 |
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创新团队 | 1 | 1 | 1 | ||
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 1 | 0.5 | 0.5 | ||
研究生短期课程培训班 | 5 | 2 | 10 | ||
硕博学术论坛 | 2 | 2 | 4 | ||
学科竞赛及其他 | 1 | 2 | 2 | ||
3 | 博士生联合培养 | 国际化联合培养 | 1 | 4 | 4 |
博士生国内放学 | 2 | 0.5 | 1 | ||
博士生赴海(境)外参加国际会议 | 1 | 1 | 1 | ||
4 | 研究生学术交流创新 | 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 50 | 0.1 | 5 |
5 | 研究生实践创新 | 创新与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 | 1 | 0.5 | 0.5 |
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2 | 0.5 | 1 | ||
注:学生项目申请者必须为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每人仅能参与一项在研项目。
二、立项工作安排
2016年度各项目立项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表二:
序号 | 项目类型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备注 | |
1 | 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硕士研究生 | 2016年11月21日前 | 2015级 |
博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博士研究生 | 2016年11月21日前 | 2015级 | ||
博士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 博士研究生 | 2016年11月21日前 | 2018年学位申请者 | ||
硕士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 硕士研究生 | 2016年11月21日前 | 2018年学位申请者 | ||
2 | 教师实践创新项目 | 研究生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 | 专任导师 | 2016年11月21日前 | |
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创新团队 | 专任导师 | 2016年11月21日前 | | ||
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 教工 | 2016年11月21日前 | | ||
研究生短期课程培训班 | 各导师组 | 实际实施前一周 | | ||
硕博学术论坛 | 各导师组 | 2016年11月21日前 | | ||
学科竞赛及其他 | 各导师组 | 实际实施前一周 | | ||
3 | 博士生联合培养 | 国际化联合培养 | 博士研究生 | 实际实施前一月 | |
博士生国内访学 | 博士研究生 | 实际实施前一月 | | ||
博士生赴海(境)外参加国际会议 | 博士研究生 | 实际实施前一月 | | ||
4 | 研究生学术交流创新 | 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 研究生 | 实际实施前一周 | |
5 | 研究生实践创新 | 创新与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 | 各导师组 | 实际实施前一月 | |
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各导师组 | 每年暑假前 | | ||
1、教师实践创新项目、博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单独申报。申请者填写附件相应的申报书,打印三份,将三份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和本人的研创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11月21日前提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本次可以申报博士研创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于2015级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以专业为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在11月21日前将本专业申请者的申报书三份、申报书电子版、本专业研创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本次可以申报硕士研创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于2015级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参会报销每年集中二次报销,上半年一般安排在6月,下半年一般安排在11月,届时会通过法学院网站通知。请参会的同学保留好参会报销的材料按照通知提交相关材料。
三、经费拨付或报销
2016年及以后新的研究生项目,立项时拨付30%的补助,剩余70%的补助在主管领导审签并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
四、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前,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申报须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时报送材料。需提交的申报表详见附件。
2、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纸质版三份和对应电子文档(以“法学院-姓名-本人学号”命名),电子版应保证与其纸质材料一致。
3. 2016年立项项目的研究生结项工作预计在2017年9月启动,教师项目建设期为1-3年。
4.结项条件依照2015年学校制定的结项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1:2015年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各类表格【仅供参考】.rar
附件2:研创项目汇总表.xlsx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