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学生:
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小组评议,拟推荐2015级张尹(民商法)、王小康(法律史)获得中行奖学金,特此公示。
公示期2016年11月17-21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电话88384327,办公地点文治楼507。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发布者:曹丽萍发布时间:2016-11-17浏览次数:959
各位老师、学生:
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小组评议,拟推荐2015级张尹(民商法)、王小康(法律史)获得中行奖学金,特此公示。
公示期2016年11月17-21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电话88384327,办公地点文治楼507。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