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申请研究生学位预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1浏览次数:492

做好我院2017年上半年申请研究生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提前准备事项。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学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通过论文开题、预答辩,经导师评定方可通过毕业资格审核。预申请博士学位的同学,核实自己学分、科研论文等信息,并与本人导师联系,在本学期结束前进行预答辩。

2.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提前准备事项。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学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开题、预答辩,经导师评定方可通过毕业资格审核。预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核实自己所修学分,并与本人导师联系,做好论文写作工作,在本学期结束前进行预答辩。

依据往常工作安排,资格审查和论文检测一般会安排在下个学期开学第一周,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其他事宜待研究生院发布相关通知后另行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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