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6-12-28浏览次数:1055

通讯员(黄舒雨 柏雨涵)20161215日上午,由我校法学院承办的第二届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天世纪大酒店博文会议厅召开。来自湖北省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共五十余人参与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主持,由我校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致欢迎辞,肯定了法学教育研究会从成立至今短短一年内取得的优秀成绩并预祝第二届湖北省法学教育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肖永平教授发表致辞讲话,回顾了研究会在成立一年的时间里取得的重要成绩,并展望未来,寄望研究会取得更大成就。



正式会议一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法学教育与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探索。由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我校韩桂君副教授主持。陈小君会长做了主题为《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与法学教育教学的报告,她指出应当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的精神为指导展开对法学教育的探索工作,加强学生们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刘之雄教授围绕中南民族大学的法学教育进行了介绍和反思,指出当前少数民族地区需要既通晓当地民族语言又了解并尊重少数民族传统的法律人才。我校高利红教授发表以“大学的责任”为题的报告,其认为高等教育应当促使学生适应社会与自主学习的相应能力。武汉理工大学刘爱童副教授则指出本科法学教育应当以法学专业为中心方向。我校李栋教授结合我校法律卓越人才实验班,介绍了我校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之处。研究会常务理事童德华教授对这一阶段的讨论进行点评,其认为当下法学教育问题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校教育工作面临的三大问题相契合,即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为谁培养。



第二阶段主要探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以及法律教育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相关问题。今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付军律师主持。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衔接方面,华中科技大学李力教授作了发言,其指出了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评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他认为可以建立统一的法学教育管理机构,加强顶层设计,稳步推进法学教育评估标准的变革。中南民族大学陈光斌教授也分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间存在的三个矛盾:教学内容与考试内容的矛盾;能力素质的培养与法律考试内容之间的矛盾;职业伦理的培养的不足与职业考试内容的矛盾。《高等教育评论》执行主编郭华侨提出法学教育应该更加具体,走特色方向。武汉理工大学何平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魏佳容老师,湖北省检察官学院教育处处长蒋剑伟分别对本校的法学教育和特色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介绍。



对于法学教育理论与法官员额制改革问题,我校李俊老师认为强调法官的专业性是正确的方向,只是在员额确定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员额所限,有些法官被转向了助理岗位,且今后没有希望进入法官序列,挫伤了一部分原来高素质的办案法官的积极性。付军律师也在其执业过程中对此深有体会。其他与会专家也表示现在很多法院都无法招收到高素质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跟员额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偏差有很大关系。湖北大学蔡科云副教授指出既要避免司法考试成为法学教育的指挥棒,又要健全法学教育的评估体系。长江大学唐飞教授认为培养学生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借鉴美国,将老师分为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以应对法学教育对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不同需求。我校经济法研究生宋义欣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提出法学教育应当关注法科学子的真正需求。

闭幕式阶段,由研究会会长陈小君主持,研究会副会长高飞作闭幕式致辞。高飞感谢本次会议为大家提供的交流机会。因法学教育任重而道远,需携手同行,这次会议,各校之间通过交流收获颇丰,也给法学教育工作留下了更深的反思。

陈小君会长认为本次会议节奏紧凑,发言有序,内容明确,并对下次年会的召开作了展望和安排。本届年会至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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