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胡东海(教授)
- 性 别:
- 男
- 系 所:
- 民商法学系
- 专 业:
- 民商法学
- 学 历:
- 博士研究生
- 学 位:
- 法学博士
- 硕 导:
- 是
博 导:是
- E-mail:
- donghaihu@foxmail.com
职 务: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
教育经历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1.9~2005.6)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2005.9~2008.6)
(3)湖南大学民商法学博士(2008.9~2013.6)
(4)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研究生班结业(2009.11~2010.10)
(5)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罗马法学博士(2010.11~2014.7)个人简介
胡东海,男,1982年12月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澜青年学者,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入选湖北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罗马法与共同法研究会(中国澳门)副监事长、湖北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湖北省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成员等。教育背景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湖南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罗马法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基础理论、证明责任理论和罗马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在国内外高水平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与合著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荣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等。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罗马法与共同法研究会(中国澳门)副监事长
♦湖北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
♦湖北省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成员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领域
(1)民法基础理论
(2)证明责任理论
(3)罗马法
开授课程
♦本科生
《民法学(1)》
《民法学(2)》
《物权法》
《法学通论》
♦研究生
《外国民法与罗马法》
《比较私法》
《民法总论专题》
《民法总论案例研习》
♦博士生
《民商法专业经典文献与民法方法论》
科研项目
♦《侵权责任法中举证规则立法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7CFX025。
论文著作
代表性论文
♦“《民法典》第926条(间接代理)评注”,《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1年第2期。
♦“《合同法》第402条(隐名代理)评注”,《法学家》2019年第6期。
♦“论恶意串通型代理权滥用”,《法商研究》2019年第5期,《民商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20年第2期全文转载。
♦“‘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法律适用”,《法学》2019年第3期。
♦“论职责违反型代理权滥用”,《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民商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19年第9期全文转载。
♦“‘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运用”,《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中国法学》2016年第4期。
♦“古罗马法律诉讼中的证据”,《私法研究》2016年第1期。
♦“地役权制度对所有权公法限制的规制”,《私法研究》2013年第13卷。
♦“论法律行为的规范性”,《中外法学》2012年第6期。
♦“论合同生效要件之证明责任分配”,《法律科学》2011年第4期。
♦“证明责任视野下善意取得之‘善意’要件的规范设计”,第二作者,《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
主要著作
♦《La regola fondamentale sull’onere della prova nel diritto romano》,意大利UniversItalia出版社2019年版。
♦《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第二作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荣誉奖励
荣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2018)
科研奖励
♦武汉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9)
♦湖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8)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C等奖(2018)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2017)
学业奖励
♦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博士生奖学金(2010)
♦意大利外交部研究生班奖学金(2009)工作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4.10至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4.12)、教授(2019.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15.6)、博士后合作导师(2020.10);
♦挂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2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