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淼

发布者:李晓发布时间:2017-01-13浏览次数:1905

姓  名:
张德淼  (教授)
性  别:
 男
系  所:
 理论法学系
专  业:
 法学理论
学  历:
 博士研究生
学  位:
 博士
硕  导:
博  导:
 是
E-mail:
职  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法理学、法学通论之课程负责人;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

社会任职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讲授课程

 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哲学、立法学和法学通论

研究方向

个人简历

   张德淼,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65年2月生于湖北仙桃,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法理学、法学通论之课程负责人;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1986年本科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研究生毕业于该校法学理论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起留校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00年合并前为中南政法学院),主要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哲学、立法学和法学通论等课程。
 
  主要研究领域与成果:法理学、西方法哲学、立法学。在法学学术刊物和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随笔五十余篇,参编各类教材、著作十余部。主要作品有:《法的真善美》(合著)、《法律人性化:一个概念的澄清》、《论法律的权威性》、《论法律真理及其存在的可能性》、《探寻现代法治之美》、《立法正义观与当代之求索》、《近代西方法律与经济的互动关系及其人性基础》、《西方文明起源时期的法律人》、《后现代法学思潮的缺陷与现代法学的价值合理性》、《法学与科学》等。

  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法理学教学研究”(省教育厅)、“武汉市文明执法问题研究”(市社科联)、“中国《立法法》的理论与实践”、“地方立法体制与立法精神”(省人大)等省级和校级科研项目;主持第三十七届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近代西方法律现代化与市场规范化的互动关系研究”;主要参加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战以后美国的人权与法制”(1997年结项)、“法之真善美结构解析”等(2004年结项);主持国家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的宪政研究”之子课题“知识产权作为人权的理论基础研究”(2005年立项);主持并完成共青团湖北省委专项项目“湖北省青少年权利保障机制建设调研报告”(2007年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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