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弘弘

发布者:侯竟发布时间:2017-01-13浏览次数:1913

姓  名:
胡弘弘  (教授)
性  别:
 女
系  所:
 宪法与行政法系
专  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
学  历:
 博士研究生
学  位:
 博士
硕  导:
 是
博  导:
 是
E-mail:
sunnyhu1970@163.com
职  务:

社会任职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宪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督查员、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

讲授课程

《宪法学》、《地方制度》、《港澳基本法》

研究方向

中国宪法、立法学、地方治理与行政区划、港澳基本法

个人简历   

胡弘弘(1970——),湖北省大悟县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所长,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担任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学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会副秘书长等。

1988-1992年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7月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教研室执教至今;1994-1997年于中南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2003年于武汉大学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2007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并如期出站。2001年赴德国萨尔大学访问学习,2005年赴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习。

主持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人大代表询问质询机制完善研究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权力配置的宪法学研 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宪法视野中的公民制度2006年司法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保障研究等课题;侧重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研究,发表过 《尊重公民个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表述》、《论人大代表提案权的有效行使》、《论公职人员名誉权的救济》、《自觉——法治政府的角色意 识》、《论宪法学者当下的使命》、《公民概念在我国的发展》等70余篇学术论文。荣获学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多次,获学校首届本科教学奖二等奖 (2009年),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2002年),入选霍英东基金教学类推荐候选人(2005年)、入选学校“511工程首批中青年 优秀主讲教师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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