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胡弘弘 (教授)
- 性 别:
- 女
- 系 所:
- 宪法与行政法系
- 专 业: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学 历:
- 博士研究生
- 学 位:
- 博士
- 硕 导:
- 是
- 博 导:
- 是
- E-mail:
- sunnyhu1970@163.com
- 职 务:
社会任职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宪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督查员、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
讲授课程
研究方向
个人简历
胡弘弘(1970——),湖北省大悟县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所长,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担任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学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会副秘书长等。
1988-1992年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7月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教研室执教至今;1994-1997年于中南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2003年于武汉大学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2007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并如期出站。2001年赴德国萨尔大学访问学习,2005年赴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习。
主持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人大代表询问质询机制完善研究”、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权力配置的宪法学研 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宪法视野中的公民制度”、2006年司法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保障研究”等课题;侧重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研究,发表过 《尊重公民“个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表述》、《论人大代表提案权的有效行使》、《论公职人员名誉权的救济》、《自觉——法治政府的角色意 识》、《论宪法学者当下的使命》、《公民概念在我国的发展》等70余篇学术论文。荣获学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多次,获学校首届本科教学奖二等奖 (2009年),“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2002年),入选“霍英东基金教学类”推荐候选人(2005年)、入选学校“511工程”首批“中青年 优秀主讲教师”(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