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银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3浏览次数:723

姓 名:
徐银华  (副教授)
性 别:
系 所:
宪法与行政法系
专 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
学 历:
研究生
学 位:
硕士
硕 导:
博 导:
E-mail:
职 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

社会任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武汉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讲授课程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研究方向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和比较行政法

个人简历

  徐银华,男,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
  1985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1995年9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任助教、讲师,曾任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95年9月~1998年10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任教,1995年11月兼任系党总支副书记,1996年1月晋升副教授。1998年10月~2000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研究部任副主任。2000年7月~2004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任副处长。2004年11月~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武汉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公务员法。
  主要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教材和著作10余部,主要包括《关于行政不作为行为几个问题的探讨》、《论经济体制转换与行政立法的几个问题》、《谈谈对行政监察行为实施司法监督的几个问题》、《关于行政程序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论行政公益诉讼》、《论我国行政再审程序的重构》、《论行政权的可有限处分性》、《行政法上之公权与反射利益理论的历史演变》、《论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控制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副主编)、 《公务员法新论》(合著)、《行政诉讼法学》(合著)、《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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