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勇

发布者:宋程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23577

姓  名:
张家勇(教授)
性  别:
男 
系  所:
  
专  业:
 
学  历:
  
学  位:
博士 
硕  导:
是 
博  导:
是  
E-mail:
jyzhang2017@zuel.edu.cn 
职  务:

教育经历

1989.9-1993.7四川大学法律系读本科,获学士学位

1995.9-1998.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读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2003.9-2006.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个人简介

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案例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兼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于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取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与侵权法。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制度构造》(专著)、《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调整模式研究》(专著)、《合同法教程》(合著)等著作近10部;另有《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欧洲统一侵权法:违法性》独立译著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项目、省社科项目及省软科学项目各一项,参加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多项。2018年获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法学类)一等奖(共两项)。

社会职务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与侵权法。

开授课程

《债法总论》《民法案例研习:债法总论》《民法案例研习:债法分论》《合同法专题研究》《担保法》《物权法》等

科研项目

  

论文著作 

1.《论无权代理人赔偿责任的双层结构》,《中国法学》2019年第3期。

2.《基于得利的侵权损害赔偿之规范再造》,《法学》2019年第2期。

3.《权益保护与规范指引》,《四川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7年第6期。

4.《论前合同损害赔偿中的期待利益》,《中外法学》2016年第3期。

5.《交通管制规范规范在交通是故侵权责任认定中的作用:基于案例的实证分析》(合作,第一作者),《法学》2016年第6期。

6.《论合同保护第三人的路径选择》,《法律科学》2016年第1期。

7.《论统一民事责任的制度构造:基于责任融合的后果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8.《论前合同责任的归责标准》,《法学家》2014年第1期。

9.《论侵权损害赔偿额的酌定:基于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例的考察》,《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10.《合同保护义务的体系定位》,《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2期全文转载。

11.《探索司法案例研究的运作方式》,《法学研究》2012年第1期。

12.《两种类型,一种构造?》,《中外法学》2012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8期全文转载。

13.《论承运人对第三人货物的留置权》,《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

14.《诉讼时效制度的利益结构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2期。

15.《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模式之探究》,《法商研究》2006年第5期。

 

译著:

1.《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欧洲统一侵权法:违法性》,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比较法视野下的损害赔偿基本问题》(合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专著:

1.《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调整模式研究:以制度互动的实证分析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制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荣誉奖励

湖北省“楚天特聘教授”;

《论统一民事责任的制度构造:基于责任融合的“后果模式”》(论文)获湖北省政府第十一届(2018)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工作经历

1993.7-2006.7在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3年聘为硕士生导师。

2006.7-2012.7 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2009年聘为博士生导师,2010年评定为教授。

2012.7-2017.2在四川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2013年聘为硕士生导师,201512月聘为博士生导师。

2017.2-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硕士及博士生导师。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