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盛仪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3浏览次数:1192

姓 名:
戴盛仪  (副教授)
性 别:
系 所:
经济法学系
专 业:
经济法学
学 历:
研究生
学 位:
硕士
硕 导:
博 导:
E-mail:
职 务:

社会任职

讲授课程

研究方向

市场规制法、公司法、证券法

个人简历

        戴盛仪,男,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副教授。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江西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分配到原湖北财经学院(后改名中南财经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从事经济法教学工作,并校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研究工作。1986-1987年在中南财经大学经济法助教进修班学习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课程,并结业。1996-1999年在中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学习,1999年毕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主要科研成果:

1 课题: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与政府-中国转型和发展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规制研究(2001年)。课题组成员。
(2) 湖北省教育厅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消费者保护对策研究(已立项)。项目负责人。

2.论文:
(1)《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与立法研究》,独撰,《河北法学》2000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1期转载。
(2)《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问题及其完善》,独撰,《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3)《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独撰,《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4)《论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创新及其法律调整》,独撰,《党政干部论坛》2001年第10期。(5)《论农村市场主体培育中政府的作用》,独撰,《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4期。(6)《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第一作者,《党政干部论坛》1999年第9期。(7)《论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立法完善》,第一作者,《中南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8)《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构建和谐消费关系》,独撰,《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2期。
3.教材
(1)《法学概论》,副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出版。 (2)《经济法教程》,编写组成员,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3)《商法学》,参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出版。(4)《经济法律概论》,参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出版。
 《法制日报》专栏点评人,对《法制日报》报道《湖北移动如此催讨话费》(2005年8月11日)、《武汉电信如此收费,法律依据究竟何在》(2006年3月31日)进行专家点评,引起巨大反响。
研究方向:市场规制法、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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