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雷兴虎 (教授)
- 性 别:
- 男
- 系 所:
- 经济法学系
- 专 业:
- 经济法学
- 学 历:
- 研究生
- 学 位:
- 硕士
- 硕 导:
- 是
- 博 导:
- 是
- E-mail:
- 职 务:
- 校法务部主任、商法研究所所长
社会任职
讲授课程
研究方向
个人简历
雷兴虎,男,1961年3月生,陕西铜川人。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校法务部主任,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疑难问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12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3年8月至2000年8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任教,2000年9月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1994年1月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12月被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年11月当选为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6年5月当选为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4年在学校“511”人才工程建设中被遴选为首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04年入选《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名人(第3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2010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评为2009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1998年3月至2000年8月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 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主任,2002年4月至2010年3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0年4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务部主任。2001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2001年6月应邀到德国萨尔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和法国巴黎第十大学进行学术访问,2003年10月应邀到美国圣迭戈州立大学进行校际交流和合作考察。2007年9月应邀到马来西亚董教总教育中心(新纪元学院)讲授公司法学。 2010年1月应邀到韩国釜山大学参加“东北亚金融法与对应教育论”国际研讨会,并发表了“中国金融法的立法现状与发展前景”的主题报告。2014年11月应邀到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参加“罗马法的普适性与现代民商法的一体化发展”国际学术会议,并就“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改革历程”发表了主旨演讲。2015年10月应邀到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参加“中美商法、公司法比较研讨会”,并发表了“中国公司法的修改历程与现代化改革”的学术报告。2015年12月应邀到香港中文大学参加“中国自由贸易区与法律创新”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就“公司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废除与债权人保障制度的创新”发表了主题演讲。
主要致力于商法学、经济法学,尤其是商法基础理论、公司企业法和外商投资法的研究。为本科生、讲究生主要讲授商法学、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商法总论和商法专题等课程。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法学研究》2篇、《中国法学》2篇、境外学术刊物2篇。有近20篇论文分别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有3篇论文被收入《中国商法学精粹》,有2篇论文被收入《中国经济法学精粹》。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参编司法部、教育部统编和规划教材6部。代表性著作有《商事主体法基本问题研究》(独著)、《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商法学》(主编)和《公司法学》(主编)。
主持、参与并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课题数十项。科研成果曾获国家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