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实施香港基本法实施的二十年——成就、问题与展望

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1870

通讯员(吴友宏 乐 昊 陶 悦 龙 慧)319日晚上,于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办以“香港基本法实施的二十年——成就、问题与展望”为主题的学术讲座,主讲嘉宾是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朱国斌教授。法学院方世荣教授,秦小建副教授、江登琴副教授以及石世峰、付婧等老师出席本次讲座。王广辉教授担任主持人。

  

    

朱国斌教授围绕香港回归二十年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如“反水客”、“占中”、“宣誓案”等,对讲座的背景进行介绍,提出香港发生了什么以致这般“乱”的思考来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关于香港基本法实施二十年的成就,朱国斌教授认为包括废除《英皇制诰》与《皇室训令》为基础的旧宪政体系、确立以《基本法》为基础的新宪政体系、继承普通法,承续发扬法治传统、渐进主义的民主发展以及居民权利和自由的充分保障等。虽然香港基本法实施仍存在问题,但这些方面确实是向前发展的。

  

   

朱国斌教授从尴尬的京港关系、不和睦的香港-内地关系等方面谈论香港如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具体而言:尴尬的京港关系是指中央与香港的微妙关系,中央找不到对香港权力行使的着力点;不和睦的香港-内地关系体现在大众媒体对两岸的不客观反映,造成两岸关系紧张,又由于价值观、话语体系的差异导致两岸背向而行越来越远;香港紧张的内部权力关系——即行政-立法关系不和谐、不顺畅,政治与法律方面持续的制度冲突;政治体制改革停滞,行政主导的愿望未能实现,香港政府陷入极度弱势;走向直选/普选:民主发展举步维艰,香港立法会“6.18”否认政改方案等。

  

    

谈及香港特区政治体制在行政主导制与三权分立制之间的争论,朱国斌教授认为,从香港特区的层面思考,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是行政主导与三权分立的混合体,是三权分立之上的行政主导制。由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层面观察,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应是,中央授权之下和三权分立之上的行政主导制。行政主导与三权分立在香港的特殊政治环境中是可能同时存在的。

   

   

朱国斌教授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展望。香港的治与乱问题有以下肇因,北京在香港的管治权威始终未能完全确立、代表北京的声音始终没有在香港的社会舆论中占有一席之地、在香港的政治话语与政治议程设置中北京也基本不掌握主动权、香港本地的政治经济精英阶层尚未接受内地政治。要落实中央的管治权威,需切实行使基本法上规定的权力,不再在应出面时缺席;理顺特区政府内部关系,决定承认还是否定分权制衡,解决民主与正当性问题;落实“港人治港”的要求,考虑在现实下的实现可能性;以上问题都亟待解决。

  

   

朱国斌教授提出适时重启政改、打破僵局、回归基本法、达成共识、依法治港等观点,并表示相信香港的法治与建设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越变越好。

讲座最后,王广辉教授总结道,香港基本法20年来的问题未必能在现在就找到答案,但是朱教授的报告提供了新思路,希望在此方面愿意探索的同学们可以深入研究,取得更多的成果。方世荣教授及研究生们与朱国斌教授进行交流探讨,分析了近期香港基本法牵扯到的几个热点问题,如以何种态度分析基本法问题、外地法官的裁量权问题等。本次讲座至此结束,与会老师们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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