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景文教授畅谈法社会学

发布时间:2017-04-28浏览次数:1208

通讯员(李凯丽 刘璇 杨云凤424日上午,“社科法学连线”系列讲座第23讲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此次讲座以“法社会学和比较法的研究交融”为主题,以对话中国人民大学朱景文教授为主要形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参与讲座,我院陈柏峰教授担任主持人,多位研究生、博士生到场旁听。



讲座伊始,朱景文教授介绍了中国法社会学研究的发展进程。他认为,上世纪80年代,中国法社会学研究理论色彩浓厚,缺乏实证和经验材料。尤陈俊副教授放眼国外,就美国社会批判法学运动等问题与朱景文教授交流美国社会法学的发展状况。朱景文教授提出美国推崇以怀疑的态度看问题,批判法学基于此思维形态不断发展。但不可忽视的是,社会差距是批判法学发展的深层社会原因,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差距是批判产生的源头,他也强调中国不应该忽视社会不和谐因素。陈柏峰教授承接美国法社会学发展的思路,将讨论方向引向欧洲法社会学的发展。朱景文教授则表示,欧洲法社会学的研究和美国实证主义相反,它侧重于社会理论框架的建构,但在理论运用过程中需要面对很多问题。




在法律研究方法方面,尤陈俊副教授和陈柏峰教授就法社会学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进行探讨。朱景文教授结合自身编写《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系列书籍等的经验谈到,除规范研究方法之外,我们还可以收集整理官方数据,更加形象地表示法学研究的变化。同时也应注意官方数据的局限性,采用民间访谈的方式,了解人民主观感受,将客观数据与主观感受相结合,达到科学研究的标准。



最后,朱景文教授总结中国法理学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建议法科学者可以以习近平主席所倡导的学术不忘本来,借鉴外来,展望未来”的理念为出发点,结合中国法律文化渊源和社会实际,来思考中国法理学、法社会学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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