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正林主讲“人是如何思维的——以法学思维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06-13浏览次数:199

通讯员(陈仁凤)611号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正林在我校首义校区文汇楼报告厅举办以“人是如何思维的——以法学思维为中心”为主题的讲座。法学院秦小建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众多学子到场聆听。



夏老师围绕“人是怎么思考问题的”向大家讲述思维的过程、思维的原理以及思维的作用。夏老师通过简单的试验性提问,向同学们揭示面对“是什么”这一问题时人们的习惯性思维,即“是……”的回答模式,而很多情况下,答案并不唯一,反而是多元的,这种思维方式对应的是“在我看来,是……”的回答模式。

夏老师通过援引生活中的例子,例如“吃”和“胖”之间的联系,来阐释不同的“我”看问题的不同。在生活中,我们在认识事物、判断事物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失去了反思的能力而表现得武断。事实上,每个人都永远不可能超出自己的头脑去看待世界,这个世界上既然有不同的“我”,便会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不存在“非对即错”,我们应学会尊重别人的观点,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宽容。



在谈及我们应以怎样的思维方式待人处事时,夏老师认为“求同存异”就是答案。相比于天然存在的“异”,“同”却不是天然存在的,我们需要主动地去寻找条件。对于他人,我们常常缺乏耐心跟与自己亲密的人交流,很少理智冷静地寻找共识;而对于自身,很多人都很难做到走出“过去”,宽容自己。夏老师强调,我们需要学会在特定的条件下思考自己的未来,如此,生活才能变得更美好。

夏老师向同学们提问——“人都会死亡吗?”,同学们积极发言。夏老师讲到,“人都会死亡”这一结论来源与我们的经验观察,但是这种经验观察源于部分归纳,其不能得出全称结论,我们常常被常识蒙蔽了眼睛,忘记了任何规律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



夏老师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与在座的同学们探讨什么是成功的人生、什么是大学生等问题。他认为成功的人生需要找前提,在不同的人生境地应灵活的改变前提条件,对自己有合理的期望。而对于大学生,一方面要注意情商的培养,另一方面要明白优秀的高中生并不等于优秀的大学生,我们要学会改变自己。

秦小建老师对夏老师的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讲到,个体的思维与社会性机制是相联系的,我们既要在社会性机制中检验思维,也要学会超越与反思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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