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3浏览次数:469

姓  名:
高利红  (教授)
性  别:
 女
系  所:
 经济法学系
专  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学  历:
 博士研究生
学  位:
 法学博士
硕  导:
博  导:
 是
E-mail:
glhlaw@126.com
职  务:
 图书馆馆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硕士生导师组组长

社会任职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重金属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湖北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咨询专家

讲授课程

 环境法

研究方向

 环境法、污染防治法

个人简历

        高利红,女,河南洛阳人,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湖北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优秀法学家”。先后就读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199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环境资源法论丛》副主编,《私法研究》编辑、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法学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市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教学工作,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商研究》、《法学》、《现代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多次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主要代表作有:《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动物不是物,是什么?》、《环境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等。执笔起草了《湖北省森林管理条例》、《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律草案,并为多部国家环境立法提供过论证报告、立法建议等,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主持或参加完成了中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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