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洪湖市检察院签署共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协议

发布时间:2017-07-20浏览次数:827

77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副教授代表学校与洪湖市检察院签约共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文及其它班子成员,教务办公室主任付晓老师、巢容华副教授、实习带队教师陈丽蓉老师及15名实习学生参加了签约及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授牌仪式。

  

 

座谈会上,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文详细介绍了洪湖市地方文化及洪湖市检察院开展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服务非公经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等情况,希望参加实习的同学们能深入洪湖、了解洪湖。同时,强调了洪湖市检察院要实现与高校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司法实务与法律理论的融合,推动双方创新发展。


  

肖志远副院长介绍了我校办学历史、师资力量及法学院发展情况,并结合自己当年实习时的艰苦条件、有限资源等与现有的优越实习环境进行比较,鼓励学生吃得起苦、做得了事,以共建的校外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平台,学到真本事。随后,肖志远副院长详细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立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目的和意义,并就我校法学教育与洪湖市检察院司法实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


 

 

随后,授牌仪式上,肖志远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邱文代表洪湖市检察院在《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上签字,双方正式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授牌仪式结束后,肖志远副院长一行参观了洪湖市检察院为我校实习学生安排的学习、生活和住宿场所。

据悉,该基地作为我校法学院师生实习交流平台,今后将通过实习和科研合作的形式互帮互助。校检双方均表示,要以此次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授牌为契机,逐步实现学校与司法实务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和共同发展,为推进我国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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