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江虹副院长一行前往广西看望实习学生

发布时间:2017-08-18浏览次数:763


8月14日至15日,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院党政办公室周红老师、周卫群老师和院图书馆冯倩然老师一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看望2015级暑假实习生。



8月14日上午,黎江虹副院长一行抵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与四名实习学生进行座谈,兴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有明、政工科科长邓新颜出席座谈会。张有明副院长就法院的办公楼、内设机构、队伍建设、去年以及今年上半年的收结案情况作出详细介绍。四名同学所在庭室的指导法官分别对所带实习生的实习表现进行了评价。邓新颜科长对实习学生给予高度赞扬,希望实习学生继续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黎江虹副院长在座谈会上发言,总结出“感谢”,“期望”和“期待”三个关键词。一是“感谢”兴安县人民法院给予我院实习学生指导与关爱;二是“期望”实习学生继续磨练,提升作为法律人应具备的综合能力;三是“期待”与兴安县人民法院这样的优秀基层法院加深合作,开展多样化交流。

8月15日上午,黎江虹副院长一行赶往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看望实习的十名学生,并与柳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韦建、审委会专职委员梁昱召开座谈。座谈会上,十名实习学生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作详细汇报,并感谢柳北区法院与法学院领导老师给予他们这一宝贵的实习机会。在聆听了学生在柳北区法院实习期间的收获感悟之后,法院各部门的指导法官分别我院学生的实习表现给予了综合素质高、踏实勤奋、主动好学的高度评价。



韦建副院长介绍了柳北区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业务情况、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从理论研究、疑难案件合作、法官队伍培训等方面提出院进一步深化合作的建议。在学生实习方面,韦建副院长肯定了我校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同时提议从合作方式、考评制度、招聘政策等方面完善实习学生的培养工作。

黎江虹副院长表达了学院对法院提供良好条件的谢意与对进一步推进院校深度合作期待,对实习学生的发言给予高度评价,并从三个层面对学生实习收获进行总结:工作态度决定一切、获得了解活的法律的最佳机会、带着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继续回校提升。“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她以此寄语学生,希望他们能够永做行走中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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