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应邀参加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7-09-13浏览次数:1096

新闻网讯(靳海婷)811日至13日,由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承办的“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暨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湖北省利川市成功召开。我校宪法与行政法学科点刘茂林教授、王广辉教授、胡弘弘教授、江登琴副教授、秦小建副教授以及多名硕、博研究生应邀参会。



在本次年会开幕式上,湖北省法学会领导宣读了湖北省法学会关于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改选会长事宜。理事会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警官学院院长刘茂林教授担任会长,选举结果报湖北省法学会备案。

本次年会研讨内容共分为五个单元,第一单元:《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草案)》立法意见征询,胡弘弘教授参与了主题点评;第二单元:人民大表大会制度与监察体制改革,王广辉教授参与了主题发言;第三单元: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体制,秦小建副教授参与了主题发言;第四单元:“党内法规建设与地方立法创新”,老师们参与了自由发言;第五单元: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江登琴副教授参与了点评。



闭幕式上,新任会长刘茂林教授作了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讨论范围较广,涵盖了宪法学、立法学、党法党规和民族法学的部分关联性问题,是一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会议。尤其是会议将《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草案)》拿出来进行讨论,并征询到会专家和学者的意见。专家和学者逐条对草案进行了剖析,研讨激烈,精彩纷呈。这是一个创新,也为今后学术会议的召开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此次会议,我校师生提交了多篇学术研究成果,为“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在湖北省的展开提供了思路与对策。

会议对我校提交的学术研究成果表示肯定,并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了评选,共有九篇论文喜获奖项。获奖名单及论文题目如下:

一等奖:靳海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监察权力运行研究》

二等奖:王秀才《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立法保障问题初探》

吴晓旭《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定位与性质》

周智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模式之探究——基于传统与新型监

督模式对比的视角》

三等奖:孔令宇《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问题拆解与解决对策》

聂曙光《人大制度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授权主体问题研究》

杨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视角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郑墩《中国宪法实施的一元双轨制》

朱峥《人大制度建设的新路径:监察体制改革及其制度构建》

获奖者感言:

王秀才:首先,面对奖励深感荣幸,优秀成果奖的获得给了我锻炼和学习的机会,让我结识了更多地方立法研究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他们视野开阔、洞察敏锐、立意新颖。当然,荣幸之余更有压力,我深知自己在论文写作方面依然存在专题研究不精、文字功力欠佳的问题,以后会更加努力,不断积累;其次,非常感谢导师对论文的指导,感谢她的鞭策和鼓励;最后希望宪法学研究会越办越好,让更多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学生获得锻炼和提升的机会。

吴晓旭:很荣幸参加本次2017年湖北省宪法学年会并有机会在会议上发言,参会论文能够得到大会的嘉奖是对我的肯定与鼓励,在此我要感谢我的导师胡弘弘教授对论文的修改和指导,我将继续就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在与专家、学者的交流中,使我获益匪浅。会议上认真阅读前辈们的论文后也受到很大的启发,为以后的研究学习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将继续努力,以前辈们为标杆,争取再出新成果。

靳海婷: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的召开为省内专家、学者及研究人员提供了学术交流与讨论的平台。我很荣幸能参与其中,并借此机会向大家汇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监察权力运行研究》。此篇论文能够获得会议的肯定,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胡弘弘教授,在行文过程中老师的指导使我深受启发。其次要感谢会议给予我机会,可以跟该领域的专家、学者交流,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学术无止境,每一篇学术成果都需要精雕细琢,我仅作为学术的初涉者需要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期待研究会越办越好!

朱峥:此次获奖纯属意外收获,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继续发扬优点,并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使自己更具有竞争力,向身边的同学学习。

周智博:很高兴能有机会参加本次2017年湖北省宪法学年会,所投论文能够获得二等奖实在是意外之喜。但更重要的是,在本次参会期间我有幸接触到了宪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向他们学习到了最新的学术思想,为自己未来的研究学习打开了新的视野,尤其是对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问题,自己获得了新的认知,在接下来的学习过程中,定将把此次年会精神和所得落实下去,争取获得更大的进步!

郑墩:本次参加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举办的2017年年会,获益良多,不仅认真学习了恩施州的地方立法,而且在听取老师们和同学们的主题发言中,我也领会到许多自己原本不具备的知识,除此以外,没有在大会发言的学界同仁的论文也十分优秀,我认真读了之后受到很大启发。在本次会议中,我的论文获得三等奖,既象征着成绩,也揭示出不足,但更多的是受到鼓舞,我在今后的学术生涯中,将继续努力,向前辈看齐,争取做出优秀的成果,为中国宪法学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孔令宇:很荣幸能跟随导师胡弘弘教授去利川参加了2017年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和地方立法研究会的年会。攥写论文《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问题拆解与解决对策》能在大会中发言并荣获三等奖即是一种鼓励,又是一种鞭策。参加这次会议,不仅自己攥写的论文有了明确的修改方向,也学习了很多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领悟到学者们最新的理论研究动态和研究方向。本次参会为以后自己的学习方向指明了方向,也让我学会了论文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聂曙光:非常意外自己向“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学术研讨会暨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所投的《人大制度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授权主体问题研究》一文荣获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非常感谢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和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授予我的这个荣誉。我觉得作为硕士研究生参加这样的学术活动,既是作为研究生课堂学习的延伸,也是研究生关心社会和思考社会的有效方式。因此,我撰写的《人大制度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授权主体问题研究》就是我对近期正在推进的监察体制改革的点滴思考。最后,再次向学会表示感谢!

杨辉:我很荣幸能够在众多与会者中获此荣誉,这是学术界前辈和同仁对我的最有分量的鼓励,激励我以后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争取能够加入学术界前辈的行列,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添砖加瓦。学术的道路上充满挑战、布满荆棘,因此要想借助学术这条路实现理想,为社会贡献绵薄之力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做学问是孤独寂寞的,在这物欲横流的环境中,学术界前辈让我们明白做人贵在清白,做事必须认真,做学问要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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