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分党校举办第二期研究生预备党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10-30浏览次数:524

    通讯员(张贵声) 1026日下午,法学院研究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开幕及“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讲座在文治楼515举行。此次活动是由法学院顾蓬老师主持,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硕学生党总支书记潘丰文对法学院研究生预备党员培训班进行了发言,法学院曹丽萍老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李杨老师参加了开班式。



本次开班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硕学生党总支书记潘丰文对预备党员从培训班的内容、要求、形式以及对预备党员的期望进行了说明。法学院顾蓬老师宣布了预备党员培训班的纪律,要求各预备党员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课者将取消培训资格,延期转正。随后进行入党宣誓、唱国歌。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李杨老师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为题,讲述了党章的诞生和发展历程,从党的一大到党的十九大,党的光辉历史和辉煌岁月,特别是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大对党章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就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分别进行了阐述,并分别由预备党员进行朗读,党的纪律处分种类。随后李杨老师组织全体预备党员进行了讨论,大家积极发言,从各个角度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26日晚上,曹丽萍老师主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具体的事例和丰富的展示向广大预备党员们讲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深意,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大家纷纷发言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法治、平等、富强、公正”等各个角度对新时期下党员应该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看法,曹老师引用课题和论文的形式介绍了自己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具体分析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以日常化和大众化的视角来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28日上午,潘丰文老师《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的授课从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和特质、“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角度出发,对新时期的党员意识和党员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讲述,并结合十九大的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系统详细的说明了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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