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大讲堂——法学学习与法学生自我发展

发布时间:2017-11-01浏览次数:1382

通讯员(李萌 王欣茹 费宸昕 邹瑾 张茜平)1029日下午,以“法学学习与法学生自我发展”为主题的法律实务大讲堂第十五讲在我校首义校区文汇楼二楼浙晓报告厅召开。法学院理论法学系周其明副教授、经济法学系韩桂君副教授、民商法学系夏昊晗老师担任主讲人,我院宪法与行政法系秦小建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开场,秦小建副教授阐述本次讲座的目的,希望通过三位老师的讲解为同学们解决疑惑并启发思考。整场讲座分为老师讲授、同学提问和自由发言三个环节。



作为开学第一讲,夏昊晗老师结合自身求学经历对法科学子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在做人修养方面,要有待人接物基本礼仪,要怀有同理心、慈悲心、宽容心,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在公民素养方面,要具有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承担法科学子应有使命。在法科生修养方面,要诚心正意读书,明白为何读书、读什么书、怎么读书,从而为学习法学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除了学习之外,夏老师也希望同学们能够在大学生活中珍惜友情,珍惜爱情,珍惜时光。



随后,周其明副教授主要针对同学们所提的四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对法理学学习的重点及入门问题,周老师指出,在浅层次上,阅读经典教材,购买试题练习便足;而更深层次的要求,则需要同学们了解当今世界的热点问题和身边现实问题,并通过读书的方式尝试解决这些问题。在法学能力方面,周教授表示,适当记忆是有必要的,但重在理解。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法科生的必备素养。对于文理科生,周教授则表示各有优势,可以通过具体途径有所提升。最后,周老师提出法学是一门培养管理人才的学科,法科学子不必妄自菲薄。



韩桂君副教授通过提问“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正义”来引导同学们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并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阐释。韩老师强调了法学学生的当务之急是明确自己的状态和目标,要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坚定的决心。最后她提出了一些提升自我的方法,多读书积累经验,培养国际视野等。



三位老师的发言完后,秦小建副教授进行简单的总结。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将讲座推向高潮。有对老师之前讲解的提问,有对法与人情关系的提问,有对法学专业划分的提问等等。其中周其明老师在解答中表示,法不是万能的,法与人情密不可分,不可因个案怀疑法律的正义及必要性。法学在本科生阶段专业划分并无影响,基础知识的学习没有很大差距,重在学生的努力与付出。在自由发言环节,同学们针对具体老师提出问题并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与同学们互动频繁,讲座氛围良好。



最后,秦小建副教授提出对法科学子的三点期望。一是删繁就简的思维,以证据规则简化事实认定,以解释技术阐明规则含义,从而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在此基础上再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二是要坚持法学知识、法学思维、法学情怀的递进学习法,要以学习法学知识、训练法学思维为基础,进而发现社会和时代的普遍问题。三是要学会观察时代并阅读经典,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社会和国家的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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