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不忘初心 ——优秀校友福建省司法行政先进个人李乐乐专访

发布时间:2017-11-06浏览次数:1916

个人简介:李乐乐,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莲司法所所长,嘉莲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系我校国际法系20011班本科毕业生。自2005年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奋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线,曾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福建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厦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思明区指导安置帮教先进工作者”及思明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提到司法所,或许大多数的人还会感到陌生。但对于李乐乐师姐来说,这里是她十二年如一日所坚守的岗位。在访谈中,师姐向我们介绍了司法所及其职能,“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最基层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承担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职能,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

2005年,刚毕业的李乐乐师姐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她报考了思明区司法局科员的职位,但那时她对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并未有太多的了解,也没想到自己这一干就是十二年。用“兢兢业业,不忘初心”来形容李乐乐师姐,最为贴切。在她参加工作的那年,正是思明区司法所刚刚成立的那年。这就意味着,所有新招录的公务员们,包括李乐乐师姐,就是要去开荒拓土的拓荒者。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对青年寄语: “青年有着大好机遇,关键是要迈稳步子、夯实根基、久久为功。心浮气躁,朝三暮四,学一门丢一门,干一行弃一行,无论为学还是创业,都是最忌讳的。”这段话影响着李乐乐师姐,成为了她扎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初心。基层的工作虽平凡而又繁琐,但这个岗位让她看到了最真实的社会百态,让她感受到了自己的劳动价值在以最直接的方式反馈给了辖区和群众。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能在一线直接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践,她深感自己肩负责任。怀揣着这样一颗赤诚的心,李乐乐师姐在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中汲取着成长的智慧与力量,也始终努力去散播着法治精神,这些年的基层实践之路,她走得踏实而自然。

“无论是在哪个岗位上,只有沉下身沉下心沉下力,勤于思考,用心践行,才能学习成长,才能在一次次实践中实现自我价值,也才能让自己羽翼丰满,飞往更高远的地方。”这句话是李乐乐师姐在访谈中所提到的,而她也的的确确做到了。

在回忆这十二年来在基层司法行政前线的奋斗岁月,日前在福建省司法行政“双先”表彰会上,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发言的李乐乐师姐内心颇有感触,用师姐的原话来说,她从一名司法“新兵”成长为能独挡一面的司法所“领航人”,是和司法所一起成长的。

她回忆道:“记得我最开始工作的时候,司法所只有两间办公室,所里只有三个人,所长,我和一名调解员。”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随着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在如李乐乐师姐一般一直为司法所建设奋斗在第一线的前辈们的努力下,司法所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致力平安建设的作用愈发凸显,已经成为厦门思明区基层政法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也愈发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这些年,看着司法所的建设逐年提升,场所和设备逐步完善,身边一起并肩努力的同仁越来越多,李乐乐心中充满了感慨与自豪。师姐目前所在的厦门市思明区嘉莲司法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办公面积由60平方米增加到500平方米,工作人员也由3名增加至9名,是厦门市首个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的司法所。2017年,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和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王双全分别到嘉莲司法所视察指导,均对司法所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人民调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谈及职业生涯,让李乐乐师姐难忘的便是今年6月,她作为福建省28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唯一代表赴京接受表彰,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能获评国家级荣誉,这与师姐自身的努力奋斗分不开。十二年的风雨历程,她从一名调解战线的“愣头青”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调解战线的“多面手”,参与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00余件,成功调处各类重大群体性纠纷上百件。

谈及人民调解工作,已在调解战线历练十二年的李乐乐师姐侃侃而谈,使我们明白,“调解不是你让一步我让一步或者和和稀泥那么简单,在现今的社会背景下,这是一项需要法理、情理融合,掌握谈判技巧的‘智慧型’工作。调解员只有努力挖掘双方对立背后的冲突所在,力求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才能实现双方合意,达成调解一致。”她认为,矛盾纠纷的调处首先要是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原则,并且要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去灵活的处理应对事件。“例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则调解员可以直接进入调解程序,但如果面对于意外事故、讨要工程款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则要妥善处置,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及时进入调解程序,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则要在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厘清法律关系,控制紧张场面,尽快引导相关人员至相关部门处理。”这体现出的不仅仅是一名人民调解员过硬的专业素质,也体现出李乐乐师姐在工作中时刻思考着,积极实践着。

作为年轻的一代司法人才,李乐乐师姐一直努力成为创新治理这条道路上的“探索者”。建立全省首个与民间公益机构合作的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基地、成立全省首家商务楼宇法律服务工作室、筹建了厦门市首个建立在农贸市场的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都是她不断创新,以求更好地服务百姓的印证。特别是对于社会发展的“互联网时代”趋势,她有着敏锐的触觉。“司法所是一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是要与时俱进的。总是用老办法老手段,不但限制工作成效,也很难走近老百姓”。秉承为社会服务,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初心,20128月,李乐乐师姐创新性地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公众号服务,并在2013年开通了福建省首个司法所独立运营公众微信号“鹭江法律帮你忙”,让群众们可以直接享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获得社会各界一致的好评,也成为了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的品牌项目。                                                         


谈及在工作中最深刻的体悟,李乐乐师姐和我们分享了她的感受——“专业是利器”。在师姐自己刚开始参加工作时,因为资历浅,当事人心存疑虑,而她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逐步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她深入沟通内心实际想法,最终得以调解成功。这归功于李乐乐师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的四年学习中打下了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也培养出了良好的法学素养,这成为她最初工作的破冰工具,能帮助她在最短时间内收获民众的信任,顺利达成调解成功。

李乐乐师姐曾任我院国际法系的文艺部部长,还曾经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谈及这段经历,李乐乐师姐坦言这是她大学校园生活里最多彩欢乐的一笔。在文艺部的工作,筹备、策划、找赞助、排练节目等工作,都让她的组织协调和应变思考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而在备战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期间,则让她的专业基础知识得到了飞速进步。这些能力的锤炼,都为她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随着工作经验的累积,她在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纠纷越来越多,师姐也慢慢感受到除了专业知识外,对事件的全局把握,对当事人情绪的妥当引导,对谈判进度的适度把控都成为了需要历练学习的地方。而这些能力的提升,需要踏踏实实在每一次工作实践中去思考回顾。“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有所思所想,这样才能不断成长。”

采访途中,李乐乐师姐还同我们分享了她曾经处理过的一件群体性纠纷案件。一个位于厦门商业繁茂中心的大型商业广场由于生意冷淡,引发了承租商铺的小商户们的不满,上百小商户因而将商业广场围堵。这起纠纷如果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则需要将逐个商户单独起诉,耗时耗成本,而商户的围堵也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商圈的良好经营环境。但当时她积极地引导商铺经营者与广场经营方,通过调解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最终使得上百户商户与商业广场经营方达成了一致协议,使原本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顺利地化解了。“虽然一个多月的调解谈判很艰辛,但是最终顺利达成,内心还是充满了满足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李乐乐师姐的成功,并非偶然,而是通过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努力工作而获得的。                         


在采访的最后,李乐乐师姐在感谢母校栽培和各位老师耐心教导的同时,希望师弟师妹们好好把握大学的四年时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在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里不留遗憾。而李乐乐师姐则会“继续践行工匠精神,用心用情用意做好本职工作”,继续在岗位上发光发热,谱出属于我们中南法律人最瑰丽的时代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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