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南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1浏览次数:842

法学院全体教师及各年级学生: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掘校园先进典型、树立精神楷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团中央、团省委有关工作安排,校团委决定近期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2017年度“中南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活动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发现培育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交流分享活动,引领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三、活动时间

201711

四、评选范围

1.参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2.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生团队;

3.参评教职工为我校在职教职工(40周岁以下)。

五、奖项设置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度“中南好青年”;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度“中南好青年”提名奖。

六、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方式,被推选对象应为年龄在14-40周岁在校师生,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和团队事迹突出的青年学生(团队)及教师代表(团队)。主要分为以下9个类别:师德师风类、爱岗敬业类、崇义友善类、孝老爱亲类、诚实守信类、自立自强类、学术科研类、创新创业类、文体艺术类。

七、推荐方式

1. 班级(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自荐与推荐。班级(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候选个人或团队可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形式,直接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以年级团支为单位,年级团总支将本年级相关材料汇总后交于团委组织部。(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

2. 教师自荐与推荐。我院教职工可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形式,直接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版)于1120-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期间报送至校团委108办公室,电子版于1121日下午2:00前发送至邮箱zuel_xtxbgs@163.com

  候选人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一份)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度“中南好青年”候选人推荐表》(附照片);

  (2)候选人事迹简介,字数800字左右;

  (3)典型事迹材料,同时鼓励候选人制作个人(团队)介绍视频,以供组委会和新闻单位使用,事迹材料需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组织盖章;

  (4)各类证书等成果复印件材料;

  (5)教师自荐材料由本人或相关负责人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八、表彰和奖励

1.最终评选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度“中南好青年”及提名奖获奖者,获奖者被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度“中南好青年”(提名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相关奖励;

2.校团委结合网络投票及相关评审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团省委推荐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

  

联系人:

许仲淳15207129305




附件一:候选人推荐及评选标准.docx

附件二:候选人申报表(学生用表).docx

附件三:候选人申报表(教职工用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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