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熊雅涵 陈仁凤 余瑾 王霜文)11月11日上午,2017年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于武汉市中天世纪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此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承办,来自财税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主持,黎教授首先代表承办方对与会人员表示了热烈欢迎,她表示锻造学术平台、创造互动交流平台、打造财税法研究团队、培养青年学子阵地正是财税法学研究会努力的四个方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肖崇明书记在致辞中指出财税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以及税法解释所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本次年会将从税法解释理论的技术创新、科学论证税法行政解释及其正当性的借鉴、评析典型税案中税法解释的利弊得失三个方面促进税法解释的理论深化,实践优化。
合影茶歇后,会议进入发言单元。湖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动税处王泽民处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官文生庭长担任主持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黄怡法官结合实务工作中的案例,对其中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作发言。湖北省国税局法规处郭祖军同志围绕“税法解释在税收执法中的实证分析”展开,发表见解。武汉市武昌区地税局政策法规科张云霞同志以征纳金收缴中出现的问题为出发点,思考了税法的适用问题。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鲁斌律师简单介绍了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并分享自己对税法现状的认识。中汇武汉税务律师事务所刘菊芳总经理在财税法规范性研究这个大前提下,深刻分析了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认识。我院侯卓讲师从价值取向方面入手,进行题为“税制变迁的政策主导与法律规制——税收法定的二元路径建构”的发言。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任宛立以人防工程“经营使用权”转让案为例,对各种法律冲突进行逻辑性分析,阐释有关“商事交易定性中的税法解释”的研究成果。
在自由发言阶段,主持人湖北省宜昌市国税局谢忱副局长对本年度主题“税法的解释与适用”赞赏有加。他认为,在理论上,法律解释是法制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在实践中,实务部门对财税法适用难免遭遇瓶颈;在现实层面上,我们需要权威统一,层级效力高的法律解释。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律师界等各校各界的专家学者各抒己见。
会议进入闭幕式,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陈洪平秘书长宣布优秀论文评奖结果,共6篇论文获奖。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熊伟会长做简要总结,他提出青年才俊是财税法学科的未来,并向与会的各界各人士、主办方与承办方致谢。下一届年会承办方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段晓红教授感谢了研究会给予的承办机会,诚挚欢迎各专家学者再会南湖“论税”,并承诺努力做好准备工作。
至此,2017年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