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友教授谈民法典的“政治性使命”

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527

通讯员(李萌 王欣茹 陈仁凤 赵云昌)122日晚,以“民法典的‘政治性使命’”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三)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担任主讲人,我校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任主持人。



讲座伊始,温世扬教授向同学们介绍石佳友教授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对石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温教授介绍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编纂民法典的关键时期,石教授深度参与了民法分则各编的立法研讨活动,对民法典编纂有许多深刻见解。

石佳友教授阐述道,在中国转型时期如何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水准的民法典十分关键。但是他希望跳出纯粹民法学科的研究角度,从法社会学、法哲学的角度看待民法典的制定。

石教授从法典化与法律渊源、法典化与国家社会关系重构和民法典对社会价值观的整合三个方面具体讲解了民法典的“政治性使命”是什么。法典化与法律渊源部分,石教授阐释法律渊源在法律意义和社会学意义上不同的含义,指出权力控制是法律渊源的核心问题。他强调,民法典的作用在于通过法律渊源的理性化实现权力控制。在法典化与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方面,他认为民法典立足的基本价值是自由和平等。围绕自由与平等两大观点,石教授对我国监护制度中的国家监护行为和德国民法典中的女权主义、个人主义提出批评,但高度肯定了法国民法典在所有权制度和家庭治理方面的规定。民法典对社会价值观的整合具有积极意义,即立法者试图凝聚社会共识避免价值分裂。其中,石教授列举《民法总则》第196条第2款,对“未登记的动产物权适用诉讼时效”的立法立场提出了质疑。



石教授表示,当下中国应区分法律问题与政治问题,而本次讲座对民法典的“政治化”解读的目的是希望同学们深刻理解民法典对社会转型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




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其中,面对为什么民法作为私法的核心不能成为基本法的问题,石教授将其归纳为如何正确认识民法和宪法的关系问题。他指出,民法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可陷入民法霸权主义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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