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之伟教授、秦前红教授主讲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草案)》之完善

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1469

通讯员(潘黎明)2017122日晚,我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主办了题为“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草案)》之完善”的讲座。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童之伟教授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秦前红教授共同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讲座于文泓楼一楼报告厅热烈召开,吸引上百名老师及学生到场聆听,武汉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的部分老师及同学,也特地来到我校参与此次盛会,共同感受大家风范。



讲座先由童之伟教授做主题报告。童之伟教授报告的主题为“监察体制改革涉及的主要争议”,主要涵盖了八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依据问题。童之伟教授认为,任何改革都应当于法有据,监察体制改革也不例外,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有序进行。第二,关于是否应当修宪。童之伟教授主要讨论了当前学界的主流意见,以及存在的不同意见。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进而讨论了如果修宪,可能涉及哪些内容。第三,讨论了关于监察机关名称是否应当包括“人民”的相关问题。第四,关于“双规”转留置的内容合宪性问题,进而讨论了其中涉及的平等保护的问题;第五,关于监察法与刑诉法的衔接,主要涉及到调查的性质、律师的介入等问题。第六,讨论了党政合一的监察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例如与本级人大的关系、同检察院的关系等。第七,关于监察机关监督的问题,包括中央层面、国家机构内部、各级人民政协以及附加的监督制约方式等。第八,童之伟教授讨论了关于当前监察体制改革进度的问题,例如时间是否太仓促等。



此后由秦前红教授做主题报告。秦前红教授报告的主题为“《监察法》(草案)的完善”,主要涵盖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监察对象的“全覆盖”;第二,只监察人员不监察机关;第三,司法改革被“熔断”;第四,缺乏救济措施;第五,监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定位。



讲座的第三部分是与会师生与两位教授的自由讨论。在场师生积极相应,就讲座的主题共计提了十多个问题,两位教授也一一予以回应。自由讨论共持续了近一个小时,两位教授与在场师生,共同对讲座的主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交流、探讨,取得了良好的学术效果。



    两位教授的报告观点明确,内容充实,反响热烈。最后,王广辉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并特别感谢童之伟教授和秦前红教授,抽出宝贵的时间,莅临我校进行主题报告。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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